臺灣日治時期鴉片政策
台灣日治時期鴉片政策是台灣日治時期為有效管理吸鴉片人口所採行的政策。首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後藤新平等人認為,漸進式禁絕鴉片的可行性比直接禁絕高許多。[1][2][3]在日治初期,鴉片暴利是總督府的重要財政來源,曾佔當時總財政收入32%。[1]
漸禁與嚴禁的爭論
日本殖民初期,日本在爭論鴉片應該漸禁還是嚴禁,後來執行漸禁的原因為
- 認為日本人不易染上鴉片
- 鴉片與酒相剋論:日本人嗜酒,且當時日本人認為如果同時吸鴉片又喝酒,會吐、很難過。
- 日本宣傳鴉片危害已經很成功。
- 日本人性急,不會浪費時間吸鴉片。
- 鴉片煙氣極臭。
- 當時沒有低痛苦的戒癮療法,怕成癮者受不了。
- 可以藉由鴉片專賣利益來控制臺灣人,減少抗日人士及匪徒的實力。
- 鴉片專賣收入高,而當時也沒有將鴉片提煉出藥用嗎啡的方法。(這也是五十年才全面禁絕鴉片的原因)
最終成功禁絕的原因
参考文献
- . 博客來. [2019-01-06].
- . www.cscd.osaka-u.ac.jp. [2019-01-06].
- . www.th.gov.tw. [2019-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6).
- . blog.udn.com. [2018-12-09] (中文(台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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