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通志館

臺灣省通志館中華民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的前身,是以編纂臺灣省志書為目的而成立的機構,其成立之原由是臺灣省參議員吳石仙在1948年1月10日上書臺灣省主席魏道明表示希望設立一編史機構來處理臺灣尚未編有省志的問題[2]。之後臺灣省政府依據1929年國民政府公布之〈修志事例概要〉,在1948年4月16日經第46次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通過〈臺灣省通志館組織規程〉後,正式在1948年6月1日成立臺灣省通志館,首任館長為林獻堂,並借用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中國廣播公司前身)臺灣廣播電臺廣播大廈底層餘室辦公,不過到了隔年7月該館便改組成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今改制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3][2][4]

臺灣省通志館
General Historica of Taiwan Province(英語)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資訊
授權法源修志事例概要
臺灣省通志館組織規程
主要官員
館長林獻堂
(唯一一任)
任命者臺灣省政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4組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8年6月1日[1]
解散日期1949年7月[1]
後繼機關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聯絡資訊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51巷1號
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臺灣廣播電臺廣播大廈底層

組織編制

臺灣省通志館置館長1人、副館長1人,另有顧問委員會17到25人,編纂11人(其中一人為總編纂,可由副館長兼任),協纂6人,秘書2人(其中一人為主任),館員8人,雇員6人,會計員1人,有需要可在另外聘請特約編纂5到11人、臨時書記5到10人[2]

館內又細分成四組[2]

名稱職掌
編纂組省志之計畫研究及編纂事宜,臺灣省各種文獻專刊的編纂事宜
資料組省志資料的調查、徵集、收藏、陳列、翻譯、攝影等事宜,及省志圖表的繪製
整理組省志資料與志稿的整理、訂正、保管,此外還有文獻圖影、口碑傳說與其他資料的鑑定
總務組印信保管、文件收發、會議召開與記錄、文獻專刊之出版發行、經費保管、薪資發放、物品購置與分發保管

另外該館設有顧問委員會,其組織規程於省府委員第53次會議(1948年6月4日)臨時討論事項中通過,置有主任委員1人、委員24人、採訪員7到17人[2]。主要工作是協助與計劃通志館進行事宜、供給資料與審議志稿等,內部亦分成四組[2]

名稱職掌
計劃組協助與計劃通志館進行事宜
研究組研究有關通志館進行事宜
採集組供給通志編纂所需資料
審議組審議校訂通志館所編的志稿及該館文獻專刊的稿件

参考文献

  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沿革與展望 存檔,存档日期2012-01-26.
  2. 邱欣宜.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9-12-30: 43-46頁. ISBN 978-986-02-1436-9.
  3. 黃淑惠,〈從《臺灣省通志》到《臺灣全志》〉,《臺灣文獻館電子報》,2009年7月31日
  4. 臺灣省通志館正式成立日期一節呈核案,1948年6月17日
前身:
臺灣省通志館
1948年-1949年
後繼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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