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茂相

御史苏士润之侄。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年二十六歲,授户部主事,出使山东時见到饥民,以赈恤请,有人說他管太多,茂相說:“饥溺由己,岂异人任耶。”万历二十五年丁酉(1597年),典试贵州,出京为彰德府知府。迁河南副使,不久督学江西,与汤显祖交游[1]。因與長官理念不合,家居十年,孝亲友弟。晋升為南京尚宝司少卿,升太仆寺卿。为魏忠贤建造生祠,将生祠建于凤阳皇陵之次[2]。起为刑部右侍郎,改户部左侍郎,提督軍務巡撫浙江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升总督漕运、户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天启六年閏六月,升總督倉場户部尚書、兼總督漕運。天启七年(1627年)秋十一月,官至刑部尚书崇祯帝以苏茂相、曹思诚潘士良三人為三司法,下令清查閹黨,苏茂相在清查閹黨逆案时百般庇护。崇祯元年(1628年)春加太傅致仕,旋以老病乞归泉州。帝颜其堂曰‘赐美’。三年春卒。墓在晋江二十一都御辇乡[3]。著有《皇明名臣类编》、《临民宝镜》、《读史咏言》等[4]

蘇茂相

大明刑部尚書
籍貫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出生 隆慶元年
逝世 崇禎三年
出身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

苏茂相1567年-1630年),弘家石水福建晋江人。明朝政治人物。

注釋

  1. 《汤显祖全集·卷48》载有汤显祖《与苏石水督学》
  2. 明季北略·卷2·建生祠》
  3.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苏茂相,字宏家。万历壬辰联捷进士,授户部主事,首上疏请朝讲。出为彰德守。举卓异,迁河南副使,寻督学江西。不狥权相关节,遂挂冠归。郡守请与黄凤翔等同修府志,居家十载。晋南尚宝少卿,升太仆寺卿,擢佥都御史,巡抚浙江。疏请停差织监,减免织造,及加派灾籍税。时边事孔急,调发浙兵,悍弁惊卒,鼓噪倡乱,茂相斩枭首犯,人心以定。海寇啸聚剽掠,茂相督剿,招降贼首王锺等,海氛以靖。擢两淮漕抚,晋总督仓场户部尚书,改刑部尚书。以老病乞归,帝颜其堂曰“赐美”。崇祯三年春卒赐葬,祀乡贤。茂相恬雅谨凛,其抚浙时,阴全数百万躯命。又诸褒赠方孝孺,录其子孙。请恤知府吴宝秀并妻陈氏,皆足维持名教。所著有《皇明宝善类编》等书藏于家。
  4. 《千顷堂书目》卷十

參考書目

  • 《乾隆晋江县志》卷九“人物”
  • 《泉州府志》卷四十四~四十五
  • 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司寇苏石水先生茂相》
官衔
前任:
梁宜生
明朝彰德府知府
1601年-1604年
繼任:
劉兆文
前任:
薛貞
明朝刑部尚書
1627年-1628年
繼任:
王在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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