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於
生平
1893年,蔡先於出生在臺中州大甲郡梧棲街;他是家裡第三個出生的男孩,他的父親是蔡瑤。[2][1]
1913年(大正二年),蔡先於畢業自國語學校師範部,隨後在梧棲公學校及沙鹿公學校擔任教員。
1918年,蔡先於前往明治大學法科就讀,後於1921年畢業。
1923年,蔡先於參加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成立典禮,並遭警察逮捕,後被宣判無罪釋放;此後,他巡迴於臺灣地區舉行「文化講演」,又經蔣渭水介紹與任職臺灣總督府書記補的李勤(1899年 - 1975年,父親是李壬水)結婚[2]。[1][4]
1925年(一說1926年),蔡先於再度前往明治大學進修,並於次年自正科畢業。1927年(一說1928年[2]),蔡先於在高等文官司法科考試合格。[1]
1929年,蔡先於在東京裁判所登記為律師,並隨後返回臺灣,於當年11月在臺灣完成律師登記,並在臺中市榮町(一說千歲町[3])開設事務所。[1]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蔡先於當選臺中縣參議員與副議長,並為梧棲港爭取開發機會。
後來,蔡先於將「臺中慈惠院」改為「臺中救濟院」(後為「臺中仁愛之家」[5])並自任院長,又另創立「靜和精神醫院」、「慈惠醫院」、「結核病療養院」等。[1][3][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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