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
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又稱蘆洲大火或大囍市社區縱火案,是一起發生於2003年8月31日凌晨時分的火災。事發於臺灣臺北縣蘆洲市(今新北市蘆洲區)大囍市社區,G、H兩棟大樓起火燃燒,波及70餘戶合一百多人,導致16人死亡,68人受傷。[2][3]大樓在9月7日修復完畢,住戶於9月8日起遷回社區。[4][5]
日期 | 200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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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1時55分[1](UTC+8) |
地点 |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縣 蘆洲市民族路422巷114弄 大囍市社區G、H棟 |
起因 | 一樓住戶夫妻口角,妻子自焚 引發車輛火災,演變為建築物火災 |
消防動員 | 285人 |
死亡 | 16人 |
受伤 | 68人 |
此火災促使了幾項法規的修改,自2005年起,八層以上的住宅都要興建兩座安全梯[6],地方政府也開始在狹小巷弄劃設紅線,以利消防通道暢行。[7]
發生地背景及事故原因
大囍市社區是位於臺灣臺北縣蘆洲市的住宅大樓社區,是1990年代早期典型的臺灣電梯住宅大樓社區。
1993年8月,富仁建設公司於政府實施建築容積率管制政策之前,取得建築執照,於蘆洲水湳溝南岸地段興建大囍市社區。社區基地西南一角與較寬的未開闢都市計畫道路相接,臺北縣政府依此核准該社區可興建地上8層,1995年11月落成啟用[8][9]:54。該社區為地上8層、地下1層之鋼筋混凝土構造建築物,分為四幢八棟,依序名為A、B、C至J棟,合250戶住宅單位。
富仁建設售後移交事宜與居民存有糾紛,社區管理委員會財務困難,住戶無人擔任管理委員會委員,公共設施乏人維護。[10]:111
大囍市社區缺乏充足的停車位,居民習於將速克達停放於社區的中庭114弄及一樓穿堂。事故發生的位置是社區西北側G、H棟連幢大樓,G棟有一道平行雙跑樓梯、一座電梯,H棟有一組剪刀梯、兩座電梯。2003年事發時,G、H棟原作為一樓門廳的共用出口被改為停放速克達的穿堂。[9]
2003年6月,邱春生與徐瑞琴夫婦遷入大囍市社區。在此之前,徐曾於2002年在先前的住所意圖洩漏瓦斯自殺未遂。2003年8月底,邱徐兩人激烈爭吵,徐點燃松香油自焚而釀成該次大火。[1]
火災事故過程
火災發生
2003年8月30日晚,大囍市G棟一樓住戶邱春生與徐瑞琴夫婦與友人外出至大排檔聚餐飲酒,而後前往KTV唱歌,深夜返回大囍市社區住處。2003年8月31日凌晨,邱、徐兩人在酒後發生激烈爭吵。1時52分,妻子徐瑞琴試圖點燃松香油自焚,邱春生制止她,奪下松香油放於屋外。55分徐瑞琴趁邱春生不留意,持大量松香油潑淋在身上,以打火機點燃自焚。[9]:34[1]
擴大為車輛火災、建築物火災
火焰順流地面之松香油,迅速引燃穿堂中64輛速克達,成為車輛火災。64輛速克達的油箱存有燃油,被形容為引爆一座油槽,火勢極速成長。[11][1]:35[9]火羽流驟然升高,沿G、H兩棟穿堂旁的外牆向上點燃外牆可燃物,經外牆的窗臺侵入二樓以上居室,形成建築物火災。火亦封住G、H兩棟共用之出口,速克達燃燒產生的高溫濃煙灌入梯間,蒸騰而上。濃煙在數分鐘內阻斷該棟二樓以上逃生通道,再經梯間侵入部分不防火及未關閉家門的住戶單位。[2]:23
報案及救援行動
1時50分許,樓上鄰居受到劇烈爭執聲驚擾,撥打110向警局報案,起火後才有人撥打119通報失火。[12]:188臺北縣政府消防局蘆洲、成功、慈福分隊分別於2時1分、2分、6分抵達,火羽流已使8樓窗台燃燒[2]:13[9]:35。消防隊見狀立刻請求增援。[9]:35未久,臺北縣政府消防局局長顏振嘉趕抵現場,指揮搶救;臺北縣政府衛生局也於前進指揮所旁成立緊急醫療站。[9]:39由於巷道狹窄限制雲梯車施救,消防隊自大樓之四面架設雙節梯與掛梯攀爬而上,救出三樓以下受困人員。[9]:39有民人升起停在一旁的吊車,施救人員乘吊籃至H棟西側後方相鄰鐵皮屋頂架梯,撤離二十多人下樓。[13]:A4大火燒了約40分鐘,至2時30分,一至四樓火勢漸獲控制。火勢一度延燒附近大樓,至2時45分,火勢再度受到控制。3時許,有高樓的受困人士使用鄰居的緩降設施,游繩而下,勉力求生,多人墜地重傷。[9]:36[14]:653時30分,臺北縣縣長蘇貞昌自板橋市縣長官邸親赴火場指揮。火勢於4時6分確認完全熄滅,大樓3戶完全燒毀,14戶半毀。[9]:39-40
事發當晚,至少有120名居民位於G、H棟之內。勤指中心接獲報案電話給予「人趕快出來」、「往頂樓疏散」等回答[10]:108。大部分家戶因關門待救而生還。少數人闖入充滿濃煙的梯間逃生,吸入濃煙昏迷重傷或死亡。另一些則因火及濃煙經家戶門窗侵入而有死傷。[15]:6[2]:22最終救出112人,13人死亡、20人重傷、51人輕傷。獲救者有3人留醫數日後不治。[9]:40、109總計出動警察、消防、替代役、民力285人,消防車輛55部。[9]:38
火災善後
影響
責任追究
由於縱火者徐瑞琴數日後傷重過世,無法對其追究責任,受災戶轉向縱火者的丈夫邱春生求償責任。刑事部分,一審因過失致死判處一年十個月,二審改判兩年。民事部分,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主動協助被害人向邱春生求償,但邱與孩子皆拋棄繼承徐之遺產。[1][18][19]監察院對內政部及臺北縣政府提起糾正案。[10]
流行文化因素及模仿犯
臺灣社會輿論出現對自焚縱火案的反思,政界、醫界、宗教界、消防單位紛紛表態,討論電視流行文化與縱火案增加的關聯。[21][22]在大囍市火災之前,三立臺灣臺一齣高收視率的八點檔連續劇《臺灣霹靂火》於2002年6月至2003年7月播出,於此案發生前不久進入劇情高潮大結局。劇中反派角色劉文聰的人物設定,時常口出揚言將作案之語「送你一桶汽油、一枝番仔火」廣為流傳,成為流行語,更多次演出縱火作為報復手段,向觀眾起了示範作用。[23]:173播出後不久,縱火案在臺灣顯著增加。大囍市火災事故及隨後的臺中大健康國宅、清水縱火案,均是《臺灣霹靂火》播出後縱火案增加的最顯著案例。[23]:173[24]:A11
2014年2月,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停放在騎樓與人行道的機車遭縱火,引燃53輛速克達,延燒7棟公寓釀災,造成一人死亡,消防人員視為大囍市火災的翻版。[2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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