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人
街头艺人,指在公共场所为公众表演拿手绝活的艺人,包括在街头表演的音乐家、画家、行为艺术家等。街頭藝人的表演形式繁多,例如歌唱、舞蹈、偶戲、口技、默劇、乐器演奏,畫画,杂耍表演、說書等等。 在世界上许多大城市都有街头艺人的表演。 他们的表演又被称为街头艺术或街頭表演。
街頭藝人與傳統藝術表演者有別,後者如電影明星、電視演員、歌星、歌劇家等,會出現於室內場地。 而街頭藝人表演的場地是免費的,未必得到政府認許,經常會被以妨礙交通、製造噪音為由予以開罰;一些地方則採申請許可制,獲得許可的街頭藝人可在指定地點表演;另外有些地方則開放於特定地點及時間,不需申請許可也可表演。
台灣的街頭藝人管理
現行制度
目前街頭藝人是由各縣市文化局設置管理條例,以地方自治的方式進行,藝人到不同的縣市表演,要分別取得當地的執照。[1]
上海街頭藝人
2014年10月25日,上海開始頒發街頭藝人上崗証,允許街頭藝人合法化,首批8位獲得上崗街頭藝人在靜安嘉裡中心附近路段進行試演[7]。
參考資料
- 街頭「熟」藝人 增添臺灣新風景 文╱李奕昀. 攝影╱張博威
- 評審刁難街頭藝人 老外目睹大怒:太侮辱人
- 【又是你】潘美辰考照也被打斷! 又是同一位評審
- 潘美辰沒考上街頭藝人!問落榜原因文化局這麼說...
- 許智傑質詢鄭麗君 秀鄧麗君歌手證 中央社 2017年03月09日
- 街頭藝人為何要考照?(一):證照分級,讓精華地帶有最厲害的表演. BIOS編輯部
- 五年來上海持証街頭藝人從8人增至123人 不乏高學歷者.人民網.
外部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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