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

裁判官英語:magistrate)是指在各種政府體系和司法體系中執行法律的文職人員。在古羅馬政務官(magistratus)是最高級別的官員之一,可執行司法行政權力。到現代,在某些司法管轄區,裁判官是在下級法院審理案件的司法人員,通常處理較輕微的案件。在英格蘭和威爾斯,裁判官是指沒有受過正式法律培訓的志願人員,在處理輕微事項方面發揮司法作用。

裁判官
萊曼·波爾·達夫爵士,前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
職業
名稱法官太平紳士、裁判官
業務司法
描述
能力專業分析、批判性思維、公正性、常識
所需教育通常擔任過訟辯人(視乎司法管轄區而定)
工作場所法院
相關職業大律師事務律師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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