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督察
見習督察(英文: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縮寫:PI)俗稱「見習幫」、「豬仔幫」、「朱粒」和「一粒花」,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最低級督察級職級,1972年警隊架構重整後設立,為警官的級別[1];位於警署警長之上,督察之下。
職務
見習督察負責擔任小隊指揮官。
歷史
根據於1949年入職的退休督察李福基憶述,在成功獲得聘用後,被安排進入警察訓練學校接受訓練,同期的20位見習督察均為華人。當時,上述班別被獨立唯一,沒有與外籍見習督察共同接受訓練。上述的見習督察中,有為數不少的在入職前,都曾經在不同的義務紀律部隊或制服團體中服務,包括後備警察隊及聖約翰救傷隊等等。
發展途徑
見習督察於香港警察學院完成為期36週訓練後,會進行第一階段職業發展途徑,詳情如下:
俗稱由來
相關參見
參考注釋
- . [2010-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8).
- 占Sir on Duty——淺談督察考試 《頭條日報》 2010年12月15日
- (PDF). [2010-09-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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