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職級

香港警察職級香港警察的人事階級,共分為3級(即憲委級、督察級及員佐級),共15個警銜,實際為13個職級。

职级列表

所屬職級职位中文名稱英文名稱縮寫肩章人數崗位備註
憲委級高級警官 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CP一枚雙杖嘉禾花、一枚市花嘉禾花及一枚軍星1名香港警務處最高決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之一。需要由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警務處副處長(Deputy Commissioner of Police,DCP一枚雙杖嘉禾花及一枚市花嘉禾花3名分別領導「行動」、「管理」及「國家安全」事務。2019年特首林鄭月娥委任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擔任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任職3個月,現已完全退休
2020年7月3日特首林鄭月娥委任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
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SACP一枚雙杖嘉禾花及一枚軍星正規:5名
輔警:1名(輔助警察隊總監)
分別出任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國家安全處處長。財務、政務及策劃處處長是由一位高級助理處長相等職級的文職人員擔任,固不屬正規
警務處助理處長(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ACP一枚雙杖嘉禾花正規:16名
輔警:1名(輔助警察隊副總監)
10名分別領導行動處轄下行動部支援部刑事及保安處轄下刑事部保安部人事及訓練處轄下人事部香港警察學院(作為院長)、監管處轄下資訊系統部服務質素部,以及出任國家安全處的(國家安全1)和(國家安全2);其餘6名分別出任水警總區指揮官及5個陸上總區指揮官,包括新界南總區新界北總區西九龍總區東九龍總區港島總區財務、政務及策劃處處長轄下的行政部財務部則由一位助理處長相等職級的文職人員擔任警察政務秘書財務總監領導部門,財務、政務及策劃處處長轄下的策劃及發展部則由一名總警司領導。
總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CSP一枚市花嘉禾花及兩枚軍星正規:46名
輔警:5名(5個陸上總區輔警總部)
1名出任策劃及發展部部長、20名駐守警察總部、6名出任六個總區副指揮官、19名出任24個警區中的19個警區指揮官
高級警司(Senior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SSP一枚市花嘉禾花及一枚軍星正規:94名
輔警:9名
分別出任警區副指揮官或者部門副主管。輔助警察高級警司出任高級警司(行動及訓練)(輔警)、高級警司(人事及支援)(輔警)並駐5個陸上總區總部
警司(Superintendent of Police,SP一枚市花嘉禾花正規:270名
輔警:20名
分別出任單位主管或者分區指揮官。
督察級警官 總督察(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CIP三枚軍星550名分別出任單位副主管或者分區副指揮官。
高級督察(Senior Inspector of Police,SIP兩枚軍星及一條扛逾1,900名出任小隊指揮官。薪俸不同,實際上是同等層級。
督察(Inspector of Police,IP兩枚軍星
見習督察(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PI一枚軍星
員佐級初級警務人員 警署警長(Station Sergeant,SSGT一枚無香港區徽的香港警察徽章逾1,300名出任小隊指揮官或者小隊副指揮官。
警長(Sergeant,SGT三勾近5,000名負責分段或車輛指揮。
高級警員(Senior Police Constable,SPC一勾逾20,000名薪俸不同,實際上是同等層級。
警員(Police Constable,PC

憲委級

警務處處長警務處副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警務處助理處長總警司高級警司警司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憲委級的職級,為高級警官英文Senior Officer)的級別。[1]憲委的意思為其委任必須刊登於《香港政府憲報》中,其任命及革除必須經由(香港主權移交前)香港總督/(香港主權移交後)行政長官同意。

2010年,有433名憲委級人員。

督察級

總督察高級督察督察見習督察是香港警察職級中督察級英文Inspectorate)的職級,為警官英文Officer)的級別[2]

2010年,有2,159名督察級人員。

員佐級

警署警長警長高級警員警員是香港警察職級中員佐級的職級,為初級警務人員英文Junior Police Officer,縮寫JPO,內部稱為英文Rank and File縮寫R&F)的級別。員指警員,佐指警佐,即警長和警目[3]

2010年,有25,325名員佐級人員。[4]

晉升途徑

初級警務人員除了經由內部晉升途徑,亦有另外3個途徑可以直接晉升為督察級人員的途徑,包括:選拔委任計劃、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和公開招聘程序。

  • 內部晉升
  • 選拔委任計劃:獲遴選委員會推薦後,方能晉升為見習督察;每年只有零星人員能夠經由此途徑晉升。
  • 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獲上級或者部門主管推薦、通過遴選,並且通過試用時期後,方能晉升為見習督察;每年只有2至3個名額配予此計劃,而且少於10年年資的人員甚少會被選拔參與計劃。
  • 公開招募程序:於2003年起開放予警務人員申請[5]。不過,若然人員已經身處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內,為了避免資源浪費,該名警務人員將不得經由公開招募程序申請。[6]

歷史職級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1972年

香港警察職級源于英國陸軍軍官軍銜英國陸軍士官士兵軍銜

下表為軍裝部職級:

  • 警司级 ----- 校级军官
    • 总警司 ----- 上校
    • 高级警司 ----- 中校
    • 警司 ----- 少校
    • 助理警司:香港警察職級中曾經存在過的最低級憲委級職級;位於總督察之上,警司之下。肩章為3枚軍星,警帽有白色標識。昔日,助理警司負責擔任分區副指揮官(英文:Assistant Divisional Commander of Police,縮寫:ADC)。首位華人助理警司為方奕輝,於1954年12月1日獲委任。首位女性助理警司為柏德力(英文:Margaret Mary Patrick),於1958年4月1日獲委任。1972年警務處架構重整後,助理警司職級被取消,當時的助理警司全數擢升為警司。

1972年後

1972年,香港警務處架構重組後,在職級架構上作出了相應的改變,新系統沿用至今。

參考文獻

引用

  1. . [2012-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8).
  2. . [2012-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8).
  3. . [2012-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8).
  4. 編制人數與實際人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警察年報》2010
  5. 公開招聘程序 晉升督察最快途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警聲》第827期
  6. 初級警務人員可經公開招聘程序 直接申請督察職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警聲》第766期

来源

书籍
  • 吴志强 主编:《香港警察》. 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6月. ISBN 7-218-02446-7.
网页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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