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
香港
總督察(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縮寫CIP)俗稱「總幫」、「注粒」和「三粒花」,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最高級督察級職級,為警官的級別[1];位於督察及高級督察之上,警司之下。
職務
總督察負責擔任總部部门副主管或分區副/助理指揮官。
歷史
香港警察職級乃參考自英國警銜,英國警銜則參考自英國軍銜,一般分為將軍、校尉、士官以及兵的職級。總督察為上尉職級。首位總督察為G. Horspool,於1875年獲委任。首位華人總督察為方奕輝,於1954年1月1日獲委任。
晉升途徑
總督察在該級服務滿兩年,並且獲得遴選委員會推薦,方能晉升為警司。
降級可能
總督察若然降級,會降回至高級督察職級。
俗稱由來
著名總督察
相關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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