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記者媒體從業人員中,從事訊息採集和新聞報導工作的人。英文通常稱為「」或「」,但「」特別是指電視台電台等電子媒體的記者。

采访是记者的主要工作

工作

記者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代替廣大的民眾前往事情發生的現場,或是接觸新聞事件的當事人,並將事情的真相及其代表的意義,透過報導呈現於大眾媒體之上,協助媒體達成守望、教育、討論、娛樂等功能。由於記者擁有閱聽人賦予的權力,所以也被冠以「無冕之王」的雅稱。

一般而言,記者主要在報社電視台廣播電台雜誌社通訊社等機構工作。網路出現之後,也有部分記者替網路媒體(網路報)或專業網站工作。許多政府機關、社團內,也有編制內的記者。還有不在固定媒體工作的記者,一般稱為「自由撰稿人」或「自由記者」,接受媒體委託、擔任特約記者、或靠投稿維持生計。

記者的表現方式可以分為報導、專題、調查採訪、專訪、深度報導等等。但通常還需經過編輯台的處理。

在媒體生態異常的情況下,部分記者抄襲網路上的討論文章,未經求證直接拍攝電腦螢幕畫面,即成一篇「報導」。但是,由於記者生存於各大媒體之中,記者的文稿大多數仍必須由主編審閱過後,才能夠發表成為新聞,因此,有些人認為是媒體主編主導了記者的絕大部分形象;另由於商業媒體以追求收視率、點閱率、發行量為目的,因此,也有人認為是閱聽人的口味形塑了媒體主編的視角。換言之,這樣的問題應該是由媒體管理階層與閱聽大眾共同造成的一種後果。

生涯

普京在接受记者的采访

在有新聞自由的國家,通常不限制記者的學歷或條件,所以從事記者工作有許多不同的管道。很多記者在大學或研究所就讀新聞、傳播等科系,畢業之後立即投入新聞工作,是最典型的一條路。但在德國等地,記者也可能是先完成其他專業學位後,才就讀短期的新聞學校,培養新聞採訪、寫作能力,或是高中畢業後進入媒體實習,由媒體負責教育。此外,政治、法律、社會、歷史、語文等文法科的學生,因為所學與記者工作相近,擔任記者的也很多。

在人口較多、版圖較廣的國家中,記者通常有典型的職業生涯,一開始通常在地方媒體工作,採訪的路線又以市政(city)或犯罪(crime)为主,之後再慢慢從地方媒體進入全國性媒體,同時也有機會採訪黨政、財經等其他路線新聞,或轉入媒體的言論體系,擔任主筆評論員或專欄作家等職務。

離開記者職務後,許多人也會從事公關、行銷行業,例如在企業的公關部門任職、擔任行銷主管或發言人,或是成為文學創作者。在媒體環境惡劣的地方,許多記者在媒體工作時就會細心經營與企業的關係,為未來生涯鋪路,但卻因此嚴重影響媒體報導的公正性。在媒體環境尚未完全透明的地方,許多記者也會收取紅包

路線

除了規模較小的地方媒體,可能每個記者都要負擔該媒體所有領域的新聞之外,否則一般記者都有所謂的「路線」。在綜合性的媒體當中,記者依照個人背景、專業教育、機運等,分為下面幾種路線,但實際上隨媒體的不同,有時候路線可以非常精細。

网络

  • 要聞
  • 政治政黨
  • 地方市政
  • 教育科學
  • 司法警政
  • 消費
  • 生活家庭
  • 影劇娛樂
  • 運動休閒
  • 藝文
  • 經濟消息
  • 財經產業
  • 國際
  • 攝影

特殊記者

被媒體派遣往報社所在地以外城市或國家工作的記者,通常稱為特派記者或特派員,在當地也可以代表該媒體。

  • 特約記者

特约记者并非属于自身传媒的记者,相对自己所在的传媒他一般是其他传媒的记者,因新闻发生地没有自身传媒的记者且无法派往记者赴新闻发生地点,故而以邀请的形式请有派驻在新闻发生地的媒体记者来为自己媒体报道新闻。

  • 特派記者

突發事件發生時即時被派往事發地點採訪的記者。

  • 工商記者

在某些國家,許多記者的工作與公關、廣告業務緊密結合在一起,一手寫稿、寫軟文,另一手拉廣告抽佣金、賺取車馬費

在戰場上報導的記者。

專門跟蹤知名人士,例如藝人、政治人物、皇室成員、體育明星等的記者。

標籤記者身份爭議

在真正享有新聞自由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當記者。而根據香港法律,並沒有真、假記者之分,也沒有專門法律規範新聞採訪[1]。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認為,採訪沒有合法與否之分。不過自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香港警方以「假記者」為由,經常驅趕和指罵記者,更截查拍攝警方的市民。香港記者協會質疑警方誤導市民,擔憂新聞自由受損。到2020年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一週年抗議中,警方更多次包圍和截查身穿反光衣的記者,並以不受薪非工作、沒持有香港記者協會證件和商業登記證明為由,向多名網媒和學生媒體的記者發出違反限聚令告票。記協指目前法例無規定新聞工作者必須符合特定條件才承認為「記者」,指警方無權自行對『記者』的身份作出定義及進行篩選。要求警方停止濫用公權力,和阻礙記者採訪。記協主席楊健興指警方自行定義「誰是記者」,是毫無法律基礎。認為不應該只憑身上的證件、衣着或裝備來判斷。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認為,警方行動是違背新聞自由的原則,明顯打壓新聞自由[2]

不過在中國內地,法律明文規定記者要取得官方認可的資格,並領有官方簽發的記者證。而採訪活動需取得相關政府部門批准,否則屬「非法採訪」。[3]

殉职

国际媒体权利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表示,2011年全球各地有至少46名记者被杀害。巴基斯坦连续2年成为记者殉职最多的国家。总部位于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发布的“新闻工作者所受袭击”年度报告称,随着政治骚乱席卷阿拉伯世界,记者们在报道街头抗议等危险任务时的死亡人数在2011年达到创纪录的水平。这份报告说,有17名记者在执行危险任务时死亡。以事件发生的国家来看,巴基斯坦发生了7起记者死亡事件,位居首位;而利比亚和伊拉克分别发生了5起,列在第2位,墨西哥发生了3起。摄影师和摄像人员占死亡记者总人数的40%左右。该组织说,互联网记者的死亡人数提高了。在2008年之前,很少有互联网记者死亡,2011年则有9名网络新闻记者被杀害。2011年的记者死亡人数比2010年多2人。[4]

参考文献

  1. 鄧家琪. . 香港01. 2019-09-13 [2020-07-23].
  2. . 眾新聞. 2020-07-23 [2020-07-23].
  3. 甄美玲. . 眾新聞. 2019-08-30 [2020-07-23].
  4. 去年全球46名记者殉职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記者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