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記者協會(英語:Hong Kong Journalists Association,縮寫:HKJA,簡稱記協)於1968年成立,為國際記者聯盟國際言論自由交流會的成員,是香港記者的工會。宗旨是提高新聞自由和報道事實的真相,要求改善香港記者的工作條件和解決新聞採訪時所遇的障礙。現任主席為《眾新聞》主筆楊健興。

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記者協會標誌
成立時間1968年
地點
服務地區
 香港
會員
記者
官方語言
粵語英語
主席
楊健興
網站香港記者協會網站

委員會和小組

香港記者協會轄下有執行委員會、操守委員會、新聞自由小組、會員培訓及福利小組、中國關注小組、國際關係小組及刊物小組。

  • 執行委員會—香港記者協會組織架構中的最高委員會。
  • 操守委員會—由3位經執行委員會選舉出來的會員組成,負責向執行委員會表達意見和接受有關傳媒操守的投訴。
  • 新聞自由小組—監察和討論香港的新聞自由狀況,並在須要的時候向香港政府作出建議。
  • 會員培訓及福利小組—為會員尋求福利及處理勞資糾紛
  • 中國關注小組—監察中國的新聞自由和本港記者在中國採訪時遇到的障礙。
  • 國際關係小組—與國際新聞自由組織聯繫和向來訪的記者、學者和政客提供協助。
  • 刊物小組—負責內部刊物的編輯工作,增強會員溝通和提高會員專業水平。

會員及記者證申請

根據香港記者協會會章,所有申請人均需經會員擔任介紹人,並提交證明文件,經核實和執委會逐一審批,才能獲批會員資格。另外,只有記協的正式會員,才有資格申請記者證,而成為正式會員的門檻之一,是申請人的總收入須一半以上來自新聞工作,即是正式會員及擁有記者證的人士必須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受僱於香港傳媒或在香港從事傳媒工作,或從事職前和在職新聞工作訓練等,因此坊間常指香港記者協會只需要付錢便能成為記者的說法是完全不成立的,而香港記者協會從來沒有一位會員並非正在或曾從事傳理工作。[1][2]

争议

記者證門檻質疑

2019年7月《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期間,資深傳媒人屈颖妍在《點新聞》影片節目中批評反修例的暴力事件時,表示有記者經常站在「港獨暴徒和香港警察中間」及「濫用新聞自由阻攔警察執法」,又認為獲得「記者證」及記者身分的方式「很可笑」,因為只要加入一個名為香港記者協會,並交納大約150港幣的費用、填表並交上照片便能獲得。她又認為加入香港記者協會的門檻很低,比如寫博客的自由職業者只要在媒體上發表過幾篇文章,或是在香港大專院校修讀新聞系的學生都可以申請加入,相關論述後來被中國官方媒體《環球時報》轉載 [3][4]。同時,網上流傳關於記協記者證資格的流言,宣稱記協「現在特別降價優惠」、申請記者證「完全沒有門檻」等,記協作出澄清並強烈譴責不實謠言[1][5]

2019年8月23日,香港中聯辦旗下媒體《文匯報》在頭版刑登標題「記協 20 蚊一張證ㅤ易淪暴徒護身符」的「獨家報道」,指「揭發」記協會疑濫發會員證,報道指《文匯報》兩名記者分別扮成學生及自由撰稿員到記協當卧底,宣稱發現「記協會員證的申請門檻甚為寬鬆,其中學生會員證只需付 20 元就得手」,然而該兩名記者只是詢問申請程序,並無申請記協會員資格。同日下午,記協發表公開信反駁《文匯報》,指出該會現時只有59名學生會員,他們全是本地新聞或傳播系的學生,而且學生會員不能申請記協記者證;而自由撰稿人則需要提交證明收入來源的已刊登作品,有需要時甚至要提交服務合約或其他收入證明,要求《文匯報》撤回有關不實言論。此外,記協亦在其臉書專頁發「尋人啟事」,指日前有人到會址詢問入會,但因無遞交申請表故無法審批,對方亦無法測試審批是否寬鬆,呼籲《文匯報》記者「快來加入記協,捍衛新聞自由」[6]

付国豪及陈晓前事件

付国豪遇袭事件后,香港记者协会曾呼籲中国内地的新闻工作者“在港采访大型示威活动时,应该清楚展示其记者证件,以方便市民辨认”。之后不久,在2019年8月20日的香港警方记者会上,广东广播电视台的记者陈晓前被發現在記者會不做筆記,且不时用手机拍摄在场记者大头照,并上传至微信[7][8],引起其他記者的懷疑。其中一名于姓記者在記者會結束後,上前詢問陳曉前是哪間傳媒,陈晓前回答自己是廣東廣播電視台記者,于姓記者續問她剛才有沒有拍攝在場記者的容貌,她做出從左掃向右的手勢,于姓記者認為她的意思可能是表示自己在拍攝全景照,經續問後依然是同樣的手勢回應。于姓記者隨後出示自己記者證,稱自己是《蘋果日報》記者,續問她「介不介意出示記者證?」陳曉前沒有問答,收拾物件後走向警察公共關係科職員,被于姓記者追問。记者们会后围堵她,怀疑她是“假记者”[8][9]

陈晓前事件發生時在場的《蘋果日報》于姓記者先生對《端傳媒》表示,他當時最關心的是核實陳曉前的身份,他指出陈晓前在記者會不做筆記、不舉手發問和拍攝記者的手法令他心生懷疑,又提及最近香港發生的一連串襲擊記者的事件,令記者在新聞現場加倍警惕和注重人身安全(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期間,有多名記者在採訪時遭到阻擾和毆打)。他又指,即使主辦方沒有要求,新聞機構記者也應該在香港的正式採訪場合隨身攜帶記者證,因為此舉是在香港採訪的傳媒基本操守[9]

記協及學者評論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客席副教授甄美玲指,在香港採訪新聞時並非必須配帶記者證,但是在一些場合配帶記者證可免卻向陌生人或執法人員解釋自己的記者身份。她指出《警察通例》提及警方在新聞現場如需識別記者身份,根據的是新聞機構發出的證件、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出的會員證,但未有規定必須持有記者證。她提及香港記者近來在示威現場時,為了方便採訪以及希望警察在驅散行動時能區分記者和示威者,已習慣把胸前掛上記者證,然而一些警察仍指記者阻礙執行職務,甚至質疑記者證的真偽。甄美玲又指出,中國內地與香港不同,在香港當記者沒有統一的要求,也不像中國內地般有「合法採訪」的規範,這是香港能享有採訪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基本條件,但如此不代表香港記者並不專業[10]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指,拍攝記者樣貌不是在香港常見的做法,他指出香港正處於政治混亂、敏感的時期,記者在期間亦多次被針對,又建議拍攝記者前可先詢問對方的意願。楊健興又批評《大公報》、中國內地官媒及陳曉前在微信的敘述是「上綱上線」,不公平地將香港記者形容為「好粗魯、不禮貌」的人,他指出陳曉前沒有尊重香港記者,不採訪警方而拍攝記者的舉動令人奇怪,他認為在拍攝前可詢問對方,給香港記者基本的尊重[9]

中國大陸媒體論述

有中國大陸网民和媒体認為,2019年9月初香港警察对「假记者」进行搜查後,香港记者协会却指出“在香港,当记者没有统一的要求”、“不宜动辄捉拿假记者,或要求记者在采访时必须配备认可的记者证”,是“双重标准”,其中环球网形容香港记者协会是「自打脸」[11][12]

2019年9月6日,中國官方媒體《人民日報》在其官方微博發表文章,批評及聲稱香港记者协会曾在聲明提醒記者採訪時展示記者證,但及後在9月2日一篇文章又指,不宜要求記者在採訪時,必須配備認可的記者證,否則香港無法享有真正新聞自由,是「健忘」及「雙重標準」。香港記者協會對此作出回應,指9月2日在臉書專頁分享的文章,是轉載自法律學者甄美玲博士的博客文章,又指出記協專頁及記協官方網頁一直以來經常分享與業界相關和感興趣的消息和文章。記協又表示協會本身從未要求記者必須配備記者證才能夠採訪,因此不存在「健忘」或「雙重標準」[13]

年報

香港記者協會每年均會編寫及出版《言論自由年報》,講述香港傳媒新聞自由。該報告受香港外國使節和非政府組織關注,也有外國傳媒引用報告內容來講述香港的新聞自由[14]

參見

參考來源

  1. . 香港電台. 2019-07-15 [2019-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6).
  2. . 香港記者協會. [2019-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7).
  3. . 星島日報. 2019-08-21.
  4. . 立場新聞. 2019-08-13 [2019-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4).
  5. . 星島日報. 2019-07-15 [2019-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7).
  6. . 立場新聞. 2019-08-23 [2019-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3).
  7. . topick.hket.com. [2019-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5).
  8. . 香港01. 2019-08-22 [2019-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5) (中文(香港)‎).
  9. . 端傳媒. 2019-08-21 [2019-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5).
  10. 甄美玲. . 眾新聞. 2019-08-31 [2019-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4).
  11. . 新浪网. 2019-09-04 [2019-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4).
  12. . 环球网. 2019-09-04.
  13. 香港記者協會. . 2019-09-06 [2019-09-10] (中文(香港)‎).
  14. . 美國之音. 2019-07-07 [2019-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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