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節

記者節是一個為表彰感謝記者為社會所做出貢獻,表彰記者爭取新聞自由的勇氣的節日。中華民國(臺灣)的記者節定於9月1日,又名「九一記者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记者节則定於每年的11月8日,为不放假的法定节日,是中國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另两个是教师节国际护士节)。

历史

1933年時,江蘇《江聲日報》主筆劉煜生遇害,引起當時中華民國新聞界的重視。同年9月1日國民政府颁布《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及维护輿論機關》命令。 1934年8月,杭州市記者公會向全國新聞界建議以9月1日為“记者节”。后来这个日期就成为国民政府设定的记者节,一直沿用到今天的臺湾。

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1949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记者节”,但没有具体日期。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以1937年上海成立的中国青年记者协会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的前身)成立日11月8日为记者节,是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参考资料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