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可能

訴諸可能(Appeal to Possibility/Probability)或把合理當正確[1]是一種非形式謬誤,是基於一件事有可能或相當可能是真的,就把它當作確定是真的。[2]

真相(或事情未來的發展)是唯一的,合理的推測卻有很多,當思考或決策忽略了其他可能性,把一種合理的、可能的推測當做正確的、必然的真相,就不是恰當的推理。像例如說「死刑嚇阻效果不明確,因此死刑可能無助治安」是合理的,但這不表示死刑一定無助治安。因為死刑嚇阻效果不明確,就一口咬定死刑一定無助治安,是不恰當的推理。

示例

例1
  • 甲:你確定只申請第一大學嗎?你的成績並不算好,缺乏優異事蹟,而且大家都覺得你準備不夠充分……
  • 乙:你認為我不可能上嗎?
  • 甲:並非「不可能」,只是……
  • 乙:既然「有可能」,那就沒問題了。

決策不應只基於「有可能」而做,如許多客觀資訊都顯示可能性極低還堅持要做,且認為一定會成功,後果很可能不符預期。

例2

網路上很多駭客,你上網不裝防火牆,你的電腦一定會被駭客入侵的!

上網不裝防火牆會增加電腦被入侵的風險,但並非一定會被駭客入侵。

例3

小華在偵訊時結結巴巴、言詞反覆,還數度說謊,這就是他涉入了這起大規模詐欺案的明確證據!辯護律師找一堆理由幫這種惡徒脫罪,真是毫無良心!

要判定小華涉案,通常需有充分的法律證據,小華在偵訊時的表現可作為懷疑小華涉案的線索,但不應據此咬定他必有涉案,及認定試圖為嫌疑犯辯護的律師都是昧著良心做事。

例4(布佛氏論證)

魔術師經常能表演出讓物體浮起來的魔術,所以小華讓物體浮起來一定是變魔術,而不是因為他有超能力

除了超能力以外,魔術也能讓物體漂浮,小華有可能是變魔術,但不宜據此認定小華必然是變魔術。(參見:布佛氏論證

例5(訴諸陰謀)

九一一事件其實是美國政府自導自演的一齣戲。想想看,飛機有可能撞毀摩天大廈嗎?為什麼五角大樓的缺口直徑與飛機直徑不符?襲擊後,美國政府怎麼能立即公佈劫機者的名單?事件不久後就以消滅塔利班政權及捕捉賓·拉登為名向阿富汗宣戰?然後又以搜尋大殺傷力武器為名向伊拉克宣戰?很明顯的,九一一事件絕對是美國政府自導自演,目的就是製造藉口發動戰爭,以控制全世界![3]

以上資訊和推論可懷疑九一一事件是美國政府自導自演,但在有更明確的證據前,不宜輕率認定它就是事實。(參見:訴諸陰謀

例6

活摘器官的報導大多數都不可信,喬高-麥塔斯調查報告也沒有直接證據,所以活摘器官的指控,只是法輪功人士捏造的謠言罷了。

法輪功學員捏造活摘器官事件只是一種可能性,但假報導不能代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就一定沒有發生。

例7

他有可能有罪,但抓不到其他的嫌疑犯,因此不能將這人給無罪開釋,一定要給他定罪。

有罪只是一種可能性,但這不代表這人就一定要被定罪。

例8

雖然我和他沒見過面,但他用了女生頭像,整體給人的感覺也像女的,因此一定是個女孩子。

用女生頭像,行為也像女生的網民,不一定在真實世界是女的。

例9

髮禁可能會害得學生花更多時間在外表上,而且可能扼殺學生的創造力和審美觀,所以不該有髮禁。

這些都只是可能性,而未必是百分之百成立的。

例10

死刑可能無助治安,因此該廢除死刑

死刑可能無助治安,表示死刑嚇阻效果不明確,但這也可能表示其實死刑有助治安,只是效果不足以為既有的研究所探知而已。

例11

這名政治人物在大選前幾個月在媒體上公開聲稱「死刑定讞就該執行」,根本是在替選舉造勢。

替選舉造勢只是提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的一個可能性,但這未必表示這名政治人物就是為了替選舉造勢而提出這種論述的,當然更不表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的講法是無效的或可疑的。

相關謬誤

  • 布佛氏論證:假定某觀點是錯的,由此出發解釋為什麼許多人會相信它,然後斷定該觀點是錯誤的。
  • 訴諸陰謀:在未有充分證據下,主張事情的真相一定是某些人在背後進行陰謀。
  • 訴諸動機:在未有充分證據下,主張某種觀點的主張者一定是出於某種(不良的)動機,然後斷定該觀點是錯誤的或者是可疑的。

注釋

  1. 冀劍制,《邏輯謬誤鑑識班:訓練偵錯神經的24堂邏輯課》,第1課 「把合理當正確」的謬誤
  2. Bo Bennett, Logically Fallacious: The Ultimate Collection of Over 300 Logical Fallacies (Academic Edition), The fallacies > Appeal to Possibility:
  3. 參見九一一事件陰謀論

參考資料

  • Bo Bennett, Logically Fallacious: The Ultimate Collection of Over 300 Logical Fallacies (Academic Edition), 2013. ISBN 1456607375.
  • 冀劍制,《邏輯謬誤鑑識班:訓練偵錯神經的24堂邏輯課》,ISBN 978986627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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