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祟謬誤

鬼祟謬誤(furtive fallacy)為一種非形式謬誤,是斷定某些事情一定是某些心懷不軌的團體在背後操作導致。

有些鬼祟謬誤會宣稱一歷史事件缺乏詳細的證據,就是它背後有陰謀的證據。

示例

例1
九一一事件其實是美國政府自導自演的一齣戲。想想看,飛機有可能撞毀摩天大廈嗎?為什麼五角大樓的缺口直徑與飛機直徑不符?襲擊後,美國政府怎麼能立即公佈劫機者的名單?事件不久後就以消滅塔利班政權及捕捉賓·拉登為名向阿富汗宣戰?然後又以搜尋大殺傷力武器為名向伊拉克宣戰?很明顯的,九一一事件絕對是美國政府自導自演,目的就是製造藉口發動戰爭,以控制全世界!(參見九一一事件陰謀論
例2
民眾會歇斯底里地極力反對廢除死刑,不願冷靜下來理性思考死刑議題,是因為國外勢力蓄意操作、吹捧死刑和嚴刑峻罰的結果,他們為了侵略我國,是決不會放棄任何見縫插針的機會的,而死刑議題給了他們一個能趁機介入又不會被察覺的機會;他們的目的就是要藉此操控民心、掌握輿論風向,好達成侵略我國的目的!

相關概念

注釋

    參考資料

    • Roisman, Joseph. .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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