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瀚

詹瀚

大明刑部侍郎
籍貫 江西玉山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親屬 詹軾
出身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詹瀚江西玉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丁丑進士,官至刑部侍郎

生平

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明武宗南巡之爭時,與侄詹軾一同進諫,并受杖刑。詹軾死後,詹瀚為其喪葬歸養。

嘉靖年間,詹瀚在大禮議中再授杖刑。每逢陰雨,舊傷疼痛時,便稱:「吾無媿敬之地下,足矣。」。出爲湖廣按察使,升福建布政使[1],累官至刑部侍郎[2]

参考文献

  1.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嘉靖十八年十月戊寅 升福建右布政使詹瀚、四川右布政使劉勛、浙江右布政使喻茂堅,俱為左布政使。瀚,浙江;勛,湖廣;茂堅,狹西。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任維賢、雲南布政使司右參政葉珩,俱為按察使,維賢,浙江;珩仍雲南。
  2.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詹軾,字敬之。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時方為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軾死,為經紀其喪以歸。嘉靖中,瀚爭「大禮」,再受杖。每陰雨創痛,曰:「吾無媿敬之地下,足矣。」積官刑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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