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香文

譚香文英語:1957年6月8日),生於香港,籍貫廣東順德。現為香港黃大仙區議會龍星選區議員。曾是香港立法會會計界功能界別議員及公民黨人民力量前綫成員[2]

譚香文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现任
就任日期
2012年1月1日
前任蔡六乘
选区龍星選區
任期
2004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前任蔡六乘
继任蔡六乘
选区龍星選區
香港立法會議員
任期
2004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
前任李家祥
继任陳茂波
选区會計界功能界別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7-06-08) 1957年6月8日
 英屬香港九龍何文田
籍贯廣東順德
政党 無黨籍
居住地 香港九龍鑽石山[1]
学历密德薩斯大學會計學學士
母校文理書院(九龍)
基督教女青年會丘佐榮中學
职业稅務顧問
网站譚香文的Facebook專頁

簡歷

她出生於九龍何文田(取名「香文」寓意「香港何文田」,家有八名兄弟姊妹,自己排第三[3]),在九龍黃大仙東頭邨七層大廈長大。她曾就讀文理書院(九龍)(中一至中五)以及基督教女青年會丘佐榮中學(中六至中七)。後因為未能被香港大學取錄,便打算到英國升學,先在母校文理書院(九龍)當了18個月教師去籌措學費及生活費,然後修讀商業管理課程。[4]她在英國密德薩斯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也是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英國公認稅務公會會員、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及香港稅務學會會員。

從政

2003年11月23日,譚香文當選黃大仙區議會議員。2004年9月12日,受泛民主派支持的她再在功能組別會計界當選立法會議員,以37票之差險勝得票排次位的時任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陳茂波[5]

2008年2月4日,譚以書面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提出一種新的報稅制度,要求所有企業和個人的報稅表提交給稅務局之前,必須經由持牌人士(主要是合資格的會計師和其他有適當資格的專業人士)準備及審核。[6]譚後來解釋她是「純粹反映業界意見」,該建議不是她的選舉政綱之一,而且該建議不包括薪俸稅[7]

譚在200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競逐連任會計界功能組別議席,取得4116票,不及取得5659票的陳茂波而落敗。

譚信奉基督教,從2000年起擔任鑽石山私人屋苑星河明居業主委員會主席,另外她從2005年起是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之一,[8]但2009年任期屆滿時不獲再度委任;[9]6月6日成為首位退出公民黨之前立法會議員。[10]

2010年10月27日,譚涉嫌選舉舞弊被捕,案情主要涉及200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當中,向會計界選民提供免費講座,誘使他們投票給她。[11][12]2011年5月26日,譚香文被裁定無罪。[13]律政司後來對判決提出上訴,於2012年5月被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判。[14]

2013年4月24日以前綫身分加入人民力量,任執委,成為人民力量唯一一位區議員。

2015年11月22日區議會選舉只以前綫身份爭取連任,在黃大仙龍星區以2974票擊敗主要對手林作(2640票)當選。

譚香文聯同前綫在2016年4月6日退出人民力量,之後她亦退出前綫,成為無黨派議員。

2019年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只以獨立民主派身份爭取連任,在黃大仙龍星區以6098票當選,成為全港得票最高的女性候選人。

事件

不滿青年在地鐵車箱講粗言穢語報警

2007年2月2日,她在乘搭地鐵期間,不滿隔鄰的青年用手提電話說一些涉性粗言穢語,並不肯停止,最終憤而報警求助。[15]該青年涉違反地鐵附例被罰款。

區議會選舉落敗

譚於同年區議會選舉中,被獨立候選人蔡六乘撃敗,未能成功連任。

未經批准下公布受害人及調查資料

2009年10月16日,譚在甘乃威解僱女助理事件中,在未獲女事主王麗珠授權下向多份報章披露王的身份及披露個案細節,並在王要求「收口」後仍繼續接受傳媒訪問。王透過消息人士向傳媒表示對譚的做法感到很憤怒,但譚事後強調自己只是仗義執言,「憑良心協助王」。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質疑譚香文「單方面覺得自己想做『道德警察』,卻將這件事公諸於世,對女事主的傷害更加大」。[16] 新婦女協進會外務副主席譚嘉瑛批評譚香文沒有將該女助理的資料保密:「譚香文曾經是她(該女助理)的僱主,她自己之前也是立法會議員,但竟然不知道保密這個原則,真的感到很失望。」[17]

擺設街站期間被警截查及侮辱是狗

在2020年3月27日,譚於傍晚設街站進行地區服務時,有五名軍裝警員因為嘈音問題而前往譚的街站調查,期間警員要求譚出示身分證以記下其資料。之後,譚在三名軍裝警員伴隨下回到辦事處取回身分證,路途間譚批評警方做法是浪費時間,就被隨行一名警員以囂張的態度反駁叫她坐下即可。而當譚坐下後及經一輪擾攘後,警方即叫譚再起身前往辦事處領取身分證,譚照辦之後,即聽見一名警員說「啲狗真係好聽話,叫佢就起身。」來直接侮辱譚是狗。在事發3日後,譚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批評警方以過度警力來處理普通的噪音投訴,且質疑是政治打壓。同時,她亦怒斥警方出言侮辱區議員係毫不專業的處事方式,猶如「發脾氣」一樣,更表明已告知警民關係科指揮官將會作出投訴,同時亦不排除向警察投訴課作投訴 [18]

龍蟠苑法團誹謗

2014年6月,龍蟠苑法團在屋苑各處張貼通告,甚至把通告投入業主信箱。通告內容則是影射時任區議員、現黃大仙龍星區議員譚香文「搞風搞雨,破壞屋苑安寧」。譚在得悉事件後嘗試和法團溝通,希望能把通告撤去,惟溝通不果,事後法團亦沒有把通告撤去。由於通告內容用字嚴重影響譚個人聲譽,譚於2014年9月入稟法庭控告龍蟠苑法團誹謗,希望令管理委員會停止其行為。譚入稟控告法團誹謗,但隨即向法團提出「一元和解」方案,法團卻拒絕道歉, 不肯接受譚的方案。在同年2015年3月10日,業主就事件聯署,希望召開特別大會,提出不要以屋苑基金付訟費。惟法團在同年5月14日以業主聯署不足5%及議程不成立為由,拒絕召開會議。

同年6月28日,有更多業主參與聯署,成功召開業主大會。據悉,會上其中一個議題為討論應否撤回通告,以節省業主開支。惟當是時任法團主席張家友則指出,若接受和解,即代表認錯,並表示原告人(即譚香文)可以就此不停追討,最終業主可能要支付逾千萬費用。在場的法團律師則指出,即使要打官司,費用只是在30至40萬元的範圍,,並於大會過程中,無視部分業主接受「一元和解」方案的意向,直接跳過議程,不作任何回應。

在2017年3月15日,屋苑代表再次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其中一項內容為動議撤銷通告及銷案,並接受和解方案,但當時的法團主持並沒有對此作出表決,就把議程略過。法團當時指因他們並非原告人,所以並不可以撤銷案件。到正式上庭(即2017年末),譚香文再次提出希望以「一蚊和解」解決事情,惟對方依舊不從,最終事件需要放上法庭進行裁決。

張家友曾是2003年區議會選舉時,譚的對手助選團隊成員,譚香文認為當時法團拒絕和解原因,與時任法團主席張家友有關。最終,誹謗案件以譚香文一方勝訴落幕,法團敗訴需要承擔所有訟費及兩份通告的賠償,合共近270萬元。譚香文勝訴後,對小業主需要負上支付賠償的責任,同樣感到十分遺憾。她認為法團原則上是令屋苑管理做得更好,是管理內務而非外務,又認為過往法團做法越權有問題,當初強行不接受和解,如同否定業主的決定權,最終令龍蟠苑小業主蒙受損失。

參考資料

  1. 憲報號外第20卷第22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政府
  2. . [2018-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27).
  3. 7.1啟蒙 一年變雙料議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蘋果日報,2010年10月28日
  4. 《立法會議員譚香文分享成功經驗》章節
  5. . [2008-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25).
  6. (PDF). [2008-08-2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8-09-08).
  7. http://www.mandytam.com/mini/b5_event_detail.php?date=1219939200%5B%5D
  8. . [2008-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8-31).
  9. . [2009-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0-08).
  10. . [2010-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10).
  11. 譚香文涉選舉舞弊遭廉署拘控 後日提堂
  12. 廉署拘控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涉嫌賄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廉政公署新聞稿,2010年10月27日
  13. 譚香文獲判無罪 裁判官指無犯罪意圖,載於rthk.hk,2011年5月26日。
  14. 《譚香文賄選案 控方上訴駁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東方日報》,2012年5月11日。
  15. . [2008-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23).
  16. http://www.singpao.com/NewsArticle.aspx?MenuID=2&NewsID=52391&Lang=tc%5B%5D
  17. . [2009-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0-10).
  18. . [2020-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6).

外部連結

外部連結

議會席位
前任:
蔡六乘
黃大仙區議會龍星選區
2004年-2007年
繼任:
蔡六乘
前任:
蔡六乘
黃大仙區議會龍星選區
2012年-
繼任:
現任
政黨職務
新頭銜 公民黨司庫
2006年-2008年
繼任:
容詠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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