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租威海卫专条

订租威海卫专条》是英国政府于189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文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恆溫恆濕的庫房保存。

訂租威海衛專條
條約類型不平等条约
簽署日1898年7月1日
地點北京
簽署者亲王奕劻刑部尚书廖寿恒
英国驻华公使欧格纳
締約方大清帝國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存處 中華民國國立故宮博物院
語言中文英文

历史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上半年,俄罗斯帝国强租旅顺大连以后,英国借口抵制俄国,向清政府提出须以同样条件租借山东威海卫。清朝国贫军弱,只好采用“以夷制夷”的下策,于1898年7月1日,清政府代表庆亲王奕劻刑部尚书廖寿恒与英国驻华公使欧格纳北京签订此约。主要内容是:

  • 将威海卫及附近水面和全湾沿岸10英里以内的地方租给英国,租期与俄国租借旅大期限相同,为25年;
  • 租借地内归英国管辖,英国可在此驻兵设防;
  • 中国兵船无论战时、平时,均可在威海卫停泊。

条约的签订,使英国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一个中国北方的重要军事基地,加上俄国强租旅大,使渤海湾的控制权完全落入帝国主义国家手中。

外部链接

参见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