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士奇

许士奇-?),雅正抱宇浙江杭州府海盐县竈籍海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歴任廣西右參政、四川右參政[1]。崇禎元年(1628年),升湖廣左參政[2],歴按察使[3]、四川右布政使[4],仕至陕西右布政使[5]

崇禎二年(1629年)擔任福建永安县知县[6]。后升河南归德府同知[7]

参考资料

  1. 天启七年正月,改新推广西布政使司右参政许士奇为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照旧分巡下川南道。加升四川分巡上川南道按察司副使李一鳌为布政使司右参政改川西分巡道。
  2. 《崇禎長編卷之九》:崇禎元年五月,起補陳贊化為禮科給事中,原任揚州府知府顏容暄為太平府知府,四川右參政許士奇為湖廣左參政
  3. 崇禎三年三月,吏科給事中祝世美以武昌分廵道按察使許士奇監軍北來,其才品可留為節鉞之用,請以分廵湖南道按察使馬人龍調補其任,帝謂士奇果否邊才,所司從公諮覆。
  4. 崇禎三年六月丁巳,以湖廣按察司使許士奇為四川右布政司使。
  5. 《海寧縣志》
  6. 《永安县志·宦迹》:许士奇,华亭人,由举人。少有声黉序,与犹子誉卿文名相颉颃,称一时祥麟威凤焉。未几,而侯之犹子已执白简,入兵科谏垣,侯犹困公车不已。勉就一命,宰永邑。曰:“昔贤恨不为令,宁以百里藐诸,不得作三公勋品耶?”下车以劝农、兴学为第一义,刑宁清无刻,讼宁简无繁,输纳宁宽无锲急,请不以徇,贿不以敛。士民歌舞,为立生祠祀焉,文载小淘祠碑中。以忧归。服阕,秩迁河南归德府同知。品不副望,是宁百里之不能作三公,抑亦乙榜之不能望两榜也?侯已怡然挂冠矣。
  7. 清·陈廷枢《顺治永安县志》(卷五·宦历志):许士奇,南直华亭人,举人。崇祯二年任,升河南归德府同知。
官衔
前任:
陈盛欀
明朝永安县知县
1629年-1632年
繼任:
刘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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