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秉温

贺秉温?-?),内蒙古归绥县(今为呼和浩特市)人[1],归绥烟土商人,曾任厚和市市长。

生平

贺秉温原是归绥最大的烟土行“德中和”的老板。1932年,归绥成立烟土行业公会“土业公会”,由“德中和”的老板贺秉温任理事长。后来贺秉温任绥远省商会会长。[2]1934年,绥远平市官钱局改组,贺秉温任该局监事。

1937年10月14日,日军占领归绥,贺秉温等人欢迎日军并出面维持治安,贺任维持会会长。日军占领归绥之前,傅作义本来已经将绥远平市官钱局所存80万元白洋运往山西,因绥远商界有人提出这些钱是绥远地方财产,应留在绥远,傅作义遂下令将这些钱运回,由绥远商会会长贺秉温接收,绥远平市官钱局经理王国英交代,还办理了交接手续。此时距离日军进入绥远省尚有一个月的时间。[3]傅作义指示贺秉温将这笔钱兑现给绥远百姓,但贺秉温并没有遵照傅作义的指示执行,而是在日军占领归绥后,将这笔巨款除私吞一部分外,其余全部上交日军。1937年10月,贺秉温被日本人任命为厚和市市长。他还兼任土业总组合理事长。[2]1937年10月绥远地方金融委员会成立,顾问久间猛(日本人),三个委员分别是丰业银行经理王大勋北洋保商银行绥远省办事处主任王硫檬绥远平市官钱局监事贺秉温[4]

后来他为了做生意发财而辞去了市长一职,继续经营烟土业。[5]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当时贺秉温正在北平。此后贺秉温逃往天津。后来他于1945年12月10日被国民政府军事委员长北平行营督察处和军统局拘捕,经军统审讯后,于1946年3月27日被押送河北第一监狱。此后通过行贿和求情,他被河北的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傅作义得知后,派人同河北法院交涉,第二次交涉时索性派了一个连的兵力,将贺秉温强行带回绥远,并组织法庭进行公审,当场宣判其死刑立即执行,在今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将其枪毙。[2]

参考文献

  1. 中央档案馆,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主编,汪伪政权,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83页
  2. 祝福,旧社会呼市、包头的市长卷入毒品事件,包头日报,2011年2月18日 存檔,存档日期2016年3月4日,.
  3. 中国地方银行史,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年,第153页
  4.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地方志编修办公室 编,呼和浩特史料7,1986年
  5. 中央档案馆,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主编,汪伪政权,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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