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服
越服(),指的是越南民族近代以前所穿著的、越南歷代朝廷所認可的正統服飾。阮朝以前,越南人的服飾多為越服,阮朝建立以后,民間尤其是南部服飾由于受到來自中國清朝服飾的影響,逐漸出現了奧黛式樣的服裝,而皇族、官員、貴族、文人等社會中上層仍多穿著越服,尤其是在如節慶、科舉等正式場合。
在越南古代,因为模仿中国的礼仪制度,服饰被视为区分越南自己和其它东南亚国家的最重要的社会标记,因为对服饰的看重,故對越服有着极其严格的服装规定,甚至胜过中国本身。历史上,越南皇帝经常表面臣服于中国的天子,私下则穿着和中华天子对等的黄色服裝,臣子可以穿着红色、紫色的服裝。不同等级和官职的朝廷官员的官服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出席庆典或仪式时被要求穿著。由于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的规定有所不同,越南历代官服的形制也有很大的差异。
不过,在國際上普遍不承認越服,這種聲稱古老的越南服装,很有可能是近年來被發明的民族服裝風格。事實上,越南截止今日并沒有出土任何关于越服的文物和實際可以參考的文獻。
阮朝以前
歷代正統服制多因襲或模仿中原漢族王朝的樣式。后黎朝時期,越南朝廷曾頒文禁止清朝風俗流入越南。后黎朝正和十七年(1696年),黎熙宗明令移居越南的中國人必須遵從越南風俗,不許沿用清朝習俗,亦禁止越南人仿效清朝服飾。《钦定越史通鉴纲目》記載:
自清帝入中國、剃髮短衣、一守滿洲故習。宋明衣冠禮俗為之蕩然。北商往來日久、國人亦有效之者。乃嚴饬北人籍我國者、言語衣服、一遵國俗。 …… 沿邊之民、亦不得效其聲音衣服、違者罪之。 |
越南的衣冠制度,雖歷代均有修改,但始終沿襲中國以衣冠別尊卑的基本思想。歷代服制均取法甚至因襲中國的漢族王朝。
阮朝
阮朝建立(1802年)以后,對朝服、官服、禮服等正式服飾做出了明確規定。阮朝的宫廷礼服、帝王、大臣的朝服,与中国汉族王朝宫廷的服饰比较类似,如阮朝末代帝王保大帝所着的弁冠、兖服,与明朝宗藩的服饰很相似,中国明代皇帝的冕旒为十二旒,越南皇帝的冕旒为六旒。滿清入主中原之后,越南的官服仍保留了大量中国汉族王朝的官服特点。1898年駐雲南府(今昆明)的法國領事方蘇雅(Auguste Francois)曾著越南官服拍摄照片(附圖),其所著之服即为越南阮朝帝王的朝服,從造型看,此同明代宗藩、大臣的朝服非常类似。《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記載:
嘉隆五年(1806年)四月、定文武品服。詔曰:大朝品服、自一品之上至正七品,文階冠并用圓幞頭樣、武階并用方幞頭樣。 …… 一品之上、文武并用蟒袍紫色。自正一品至從三品、文武并蟒袍、青綠藍黑諸色隨用。正四品、從四品文武并花袍、青綠藍黑諸色隨用。正五品、從五品文武并紗緞、青綠藍黑諸色隨用。補子文繡雲雁、武繡文豹、并紅地。正六品、從六品袍并同五品、補子文繡白鵬、武繡熊、并紅地、正七品袍同六品、補子文繡鴛鴦。紅地帶身并紅色。[1] |
阮朝时期,越南在东南亚征战不断,阮朝皇室也曾对其藩属国赐赠冠服。如阮世祖嘉隆十五年越南曾赐真腊藩僚常朝官服,《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卷五十四·嘉隆十五年七月条》记载:
初藩王匿縝既受冠服、藩僚见而美之、皆愿改从我国服色、嘉定城臣为之请。帝命群臣议定藩僚十品至七品冠服、视朝廷三品以下官、六品以下不得预[2]、乃令图家制十品九品冠服二十三副、赐藩僚二十三人、又制八品七品冠服四副为式、遣边和访簿陈明义赉赐之、藩王拜受于柔远堂。自此腊人衣服器用多慕汉风、蛮俗渐改革矣。[3] |
越服相冊
腳注
- 《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越南阮朝,國史館
- 真腊官僚自十品至一品,以十品为上,九品次之,余以类推
-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卷五十四·嘉隆十五年七月条》,越南阮朝,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