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繼鼎 (天啓進士)

天啟二年(1622年)中進士,授福州府推官。崇禎四年,選廣西道監察御史[1]。曾與呂黃鐘陳贊化彈劾兵部尚書熊明遇誤國。

趙繼鼎

大明廣西道監察御史
大清戶部右侍郎
籍貫 山東濟南府德州衛
字號 字景毅,號臺衡
出生 明萬曆五年(1577年)
逝世 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
出身
  • 天啓二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趙繼鼎1577年-1659年),景毅臺衡山東濟南府德州衛(今德州市)人,明末清初御史。

順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七日,與程先貞共推香河知縣朱帥𨨢為盟主,稱濟王。清取德州,殺大順州牧吳徵文,趙繼鼎與謝陞迎降,封官復原職,任浙江道監察御史[2]。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十一日(癸亥),趙繼鼎上疏「奏請纂修《明史》,並博選文行鴻儒充總裁、纂修等官。」順治八年(1651年),任戶部右侍郎[3]

參考文獻

  1. 明實錄附錄: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 ,52卷 ,3004
  2.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 ,6卷 ,72-1
  3.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73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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