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

通志》,宋朝鄭樵撰,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成書,體例仿照《史記》,記錄上古隋唐的各朝典章制度的政書[1],列為「十通」之一。與《通典》、《文獻通考》,合稱為「三通」。

內容

《通志》全書共兩百卷,附考證三卷,內容包括:《本紀》十八卷、《年譜》四卷、《二十略》五十二卷、《世家》三卷、《列傳》一一五卷、《載記》八卷,其中以《二十略》最具價值。

《通志》是鄭樵畢生著作結晶,他云:「五十載總為一書」。其中,紀傳部分主要抄自前代正史而稍加連綴,后妃、宗室、世家三部分,性質和列傳相近,篇幅也不多,後人把它歸入列傳,這樣,《通志》就成為紀、傳、譜、略、載記五種體例構成的史書了。它實際上是繼承《史記》的傳統體裁,在改「表」為「譜」、易「志」為「略」,以及全書綱目體例的統一,史事的考訂改編,《二十略》的創作等方面,都有他的獨到見解,也有所創新,所以,章學誠稱讚《通志》,是鄭氏別識心裁的創作。

「二十略」部份是鄭樵獨創的,「採抵既已浩博,議論亦多替辟」,像《氏族》、《六書》、《七音》、《都邑》、《草木昆蟲》等略,為舊史所無,至於《禮》、《樂》、《職官》、《選舉》、《食貨》諸略與唐代杜佑通典》相同。鄭樵說:「總天下之大學術,而條其綱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憲章,學者之能事,盡於此矣。」涉及諸多知識領域,堪稱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百科全書。「二十略」後來獨立成冊,稱《通志二十略》,簡稱為《通志略》。

除《二十略》外,《通志》的其餘部分,諸如《本紀》和《列傳》系抄錄漢代至隋朝諸史舊文,略加刪改而成,甚至被後世斥為「漏洞百出」[2]、「語多襲舊」[3]。鄭樵本人對《漢書》的偏見[4],也影響了鄭樵史學批評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氏族略》是《二十略》其中專考姓氏之一略,將姓氏以起源形式分列,收錄頗全,考釋甚詳,計收姓氏2255個。此外,還有《總論》13篇,對姓氏進行系統的學術探討,是研究姓氏學的重要著作。

目錄

《通志》全書目錄:本紀十八卷(卷一至十八)、后妃傳二卷(卷十九至二十)、年譜四卷(卷二十一至二十四)、略五十二卷(卷二十五至七十六,氏族略六卷、六書略五卷、七音略二卷,天文略二卷、地理略一卷、都邑略一卷、禮略四卷、諡略一卷、器服略二卷、樂略二卷、職官略七卷、選舉略二卷、刑法略一卷、食貨略二卷、藝文略八卷、校讐略一卷、圖譜略一卷、金石略一卷、災祥略一卷、昆蟲草木二卷)、傳一百二十四卷(卷七十七至二百,周同姓世家一卷、宗室八卷、周異姓世家一卷、列傳七十七卷、外戚一卷、忠義一卷、孝友一卷、獨行一卷、循吏二卷、酷吏一卷、儒林三卷、文苑二卷、隱逸二卷、宦者一卷、游俠一卷、藝術三卷、佞幸一卷、列女一卷、載記八卷、四夷七卷)。

提要

《四庫提要》:「《通志》二百卷。宋鄭樵撰。樵有《爾雅注》,已著錄。通史之例,肇於司馬遷。故劉知幾《史通》述二體,則以《史記》、《漢書》共為一體,述六家,則以《史記》、《漢書》別為兩家,以一述一代之事,一總歷代之事也。其例綜括千古,歸一家言。非學問足以該通,文章足以鎔鑄,則難以成書。梁武帝作《通史》六百二十卷,不久即已散佚。故後有作者,率莫敢措意於斯。樵負其淹博,乃網羅舊籍,參以新意,撰為是編。凡《帝紀》十八卷、《皇后列傳》二卷、《年譜》四卷、《略》五十一卷、《列傳》一百二十五卷。其《紀傳》刪錄諸史,稍有移掇,大抵因仍舊目,為例不純。其《年譜》仿《史記》諸表之例,惟間以大封拜、大政事錯書其中,或繁或漏,亦復多岐,均非其注意所在。其平生之精力,全帙之精華,惟在《二十略》而已。一曰《氏族》,二曰《六書》,三曰《七音》,四曰《天文》,五曰《地理》,六曰《都邑》,七曰《禮》,八曰《諡》,九曰《器服》,十曰《樂》,十一曰《職官》,十二曰《選舉》,十三曰《刑法》,十四曰《食貨》,十五曰《藝文》,十六曰《校讎》,十七曰《圖譜》,十八曰《金石》,十九曰《災祥》,二十曰《草木昆蟲》。其《氏族》、《六書》、《七音》、《都邑》、《草木昆蟲》五略,為舊史之所無。案《史通•書志篇》曰:可以為志者,其道有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樵增《氏族》、《都邑》、《草木昆蟲》三略,蓋竊據是文。至於《六書》、《七音》乃小學之支流,非史家之本義。矜奇炫博,氾濫及之,此於例為無所取矣。餘十五略雖皆舊史所有,然《諡》與《器服》乃《禮》之子目,《校讎》、《圖譜》、《金石》乃《藝文》之子目,析為別類,不亦冗且碎乎?且《氏族略》多掛漏,《六書略》多穿鑿,《天文略》只載《丹元子步天歌》,《地理略》則全抄杜佑《通典•州郡總序》一篇,前雖先列水道數行,僅雜取《漢書•地理志》及《水經注》數十則,即《禹貢》山川亦未能一一詳載。《諡略》則別立數門,而沈約、扈琛諸家之《諡法》悉刪不錄,即《唐會要》所載杲字諸諡,亦並漏之。《器服略》,器則所載尊彝爵觶之制,制既不詳,又與《金石略》復出;服則全抄杜佑《通典》之《嘉禮》。其《禮》、《樂》、《職官》、《食貨》、《選舉》、《刑法》六略,亦但刪錄《通典》,無所辨證。至《職官略》中,以《通典注》所引之典故,悉改為案語大書,更為草率矣。《藝文略》則分門太繁。又韓愈《論語解》、《論語類》前後兩出。張弧《素履子》儒家、道家兩出。劉安《淮南子》道家、雜家兩出。荊浩《筆法記》,乃論畫之語,而列於《法書類》。《吳興人物誌》、《河西人物誌》,乃傳記之流,而列於《名家類》。段成式之《玉格》,乃《酉陽雜俎》之一篇,而列於《寶器類》,尤為荒謬。《金石略》則鐘鼎碑碣,核以《博古》、《考古》二圖,《集古》、《金石》二錄,脫略至十之七八。《災祥略》則悉抄諸史《五行志》。《草木昆蟲略》則並《詩經》、《爾雅》之註疏亦未能詳核。蓋宋人以義理相高,於考證之學,罕能留意。樵恃其該洽,睥睨一世,諒無人起而難之,故高視闊步,不復詳檢,遂不能一一精密,致後人多所譏彈也。特其採摭既已浩博,議論亦多警辟。雖純駁互見,而瑕不掩瑜,究非游談無根者可及。至今資為考鏡,與杜佑、馬端臨書並稱「三通」,亦有以焉。」[5]

版本

  • 《通志》,福州路三山郡庠刊本,元至大(1308)刊至治二年修補本(1322年)。[6]
  • 《通志二十略》(五十一卷),福建監察御史陳宗夔刊本,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7]
  • 《通志》,虞山毛氏汲古閣刊本,明崇禎三年(1630)。[8]
  • 《通志》,吳玉搢手鈔通志本,清雍正三年(1725)。[9]
  • 《通志》,武英殿三通合刻本,清乾隆十二年(1747)。
  • 《通志》,明刊重印本,清乾隆十三年(1748)。[10]
  • 《通志》,內府刊本,清乾隆五十年(1785)。[11]
  • 《通志》,南滙吳氏聽彝堂刊本,清嘉慶間(1796-)。[12]
  • 《通志》,貫吾齋石印本,清朝道光間(1828-)。[13]
  • 《通志》,六安晁氏活字印本,清道光十一年(1831)。[14]
  • 《通志》,粵東書局重刊本,清同治十二年(1873)。[15]
  • 《通志》,杭州浙江書局刊本,清光緖二十二年(1896)。[16]
  • 《通志》,上海博古齋影印本,民國十一年(1922)。[17]
  • 《通志略》,上海商務印書館刊本,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18]
  • 《十通》第四種,《通志》,上海商務印書館刊本,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9]
  • 《通志》,臺北新興書局刊本,民國四十七年(1958年)。[20]

注釋

  1. 《二十略》:「上古至唐,紀傳記三皇至隋」。
  2. 《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二十八
  3.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一、史部六、別史類
  4. 鄭樵對《漢書》全面否定。他指責班固為「浮華之士也,全無學術,專事剽竊」,「不通旁行邪上,以古今人物疆立差等,且謂漢紹堯運,自當繼堯,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間隔。自高祖至武帝,凡六世之前,盡竊遷書,不以為慚。自昭帝至平帝,凡六世,資于賈逵、劉歆,複不以為恥。況又有曹大家終篇,則固之自為書也幾希。往往出固之胸中者,《古今人表》耳,他人無此謬也。後世眾手修書,道傍築室,掠人之文,竊鐘掩耳,皆固之作俑也」。(《通志• 二十略》中華書局 1995年版)
  5.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6.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7.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8.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9.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0.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1.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2.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3.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4.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5.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6.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7.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18.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藏書
  19.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藏書
  20.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藏書

參考文獻

  • 通志,宋朝鄭樵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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