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

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香港海事處簽發,一般有效期直至持有人年滿65歲。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通常連同身份證明文件一同使用,因此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上列出的個人資料比較少。現時最新版本的證明書是依據M.O 905表格所簽發。它載有持證人的中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證件編號、獲准操作的船隻種類及其有效期等資料。

申請條件及考試程序

申請人若年滿18歲,只可申請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證明書;而一級操作人證明書申請條件為申請人年滿19歲,及在香港或海事處認可的地方擁有一年或以上主管機動遊樂船隻或商用船隻操作經驗。申請人可親身或透過第三方代辦。填妥申請表格,並繳交所需費用,然後預約考試。考試分為兩個部份,航駛,船藝及安全試(甲部試)及輪機知識試(乙部試)。兩部份考試皆為40道有關的多項選擇題,考生需以輕觸電腦屏幕形式於45分鐘之內作答,答錯少過12道題為之合格。考生如聲稱自己為文盲,可由僱主以書面或其他獲接納的方式,證明其確實不識字,然後經由海事處處長酌情批准,以口試方式應考,並可能要接受實際技能測試。

證明書類別

現時,香港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共分開兩個類別: 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證明書持有人可掌管總長度不超過15米而在香港水域內操作的遊樂船隻; 遊樂船隻一級操作人證明書持有人可掌管在香港水域內操作的任何遊樂船隻。

參見

參考資料及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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