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員
道員,簡稱道,中國明清時期的地方政府官職之一,雅稱道尹、道臺、道憲、觀察、廉車、廉使、觀察使等。該官職通常設於省與府之間-道官署的主官,另外,也有如鹽運道員的專任官職,布政使、按察使的副手也是道員,前者称“守道”,后者称“巡道”。[1]
清乾隆十八年,定道员為正四品,但可另加頭銜提昇品秩,如臺灣兵備道,例加按察使銜,為正三品。乾隆十八年,全国道员共八十余人。嘉庆四年,道员被授予密折奏事(“上封事”)之权,是具有此权的最低品秩文官。[2]
民國元年(1912年)宣統遜位,中華民國建立,將道員改稱「觀察使」,民國三年(1914年)北洋政府改稱道尹。民國十七年(1928年)國民黨北伐成功,廢除「道」的編制,各省改設行政督察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署)為行政督察區的行政管理機構。專署行政長官稱為「行政督察專員」,簡稱「行署專員」。
參考文獻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ISBN:9789576681158
- 李國祁:〈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變〉。
- 梁元生:〈清末的天津道與津海關道〉。
- 《清史稿》卷116
- 《清史稿》卷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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