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希顏

郭希顏

大明春坊中允
籍貫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字號 字仲愚,號勿齋
出生 正德四年(1509年)正月初七日
江西丰城县
逝世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京师
配偶 李氏
親屬 曾祖郭惟信,祖郭俊
郭錦,母雷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郭希顏(1509年-1560年,字仲愚,號勿齋,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明朝官员。

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江西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三甲第二百二十五名進士[1]。觀吏部政,選翰林院庶吉士,陞贊善,中允,降延平府通判,陞兩淮鹽運司副使,谪官家居。

嘉庆三十九年(1560年),郭希顏上疏明世宗裕王为太子,而世宗担心二龙相见会被克死,便被以“妖言”的罪名被斩首。梟首各省,隆慶改元追贈太常少卿。[2][3][4]

註釋

  1.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民籍,治《書經》,年二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五名進士。正月初七日生,行一,曾祖郭惟信;祖郭俊;父郭錦;母雷氏。重慶下,妻李氏,弟希曾;希思;希孟;希張,子汝寧;禹臣(鄖陽府同知)。
  2. 包孝曾弹劾郭希颜。
  3.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中允郭希颜以言事,晓并予轻比,嵩则置重典。”
  4.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五·郭希颜邪说》:“郭希顏邪說 明嘉靖中,中允郭希顏以謫外家居,上疏建儲,嬰世宗之怒,傳首九邊。後人憐其罪酷,有為請諡者,又或入其疏於名臣奏議中,可笑。按希顏此疏,本以遷謫,妄有覬覦,固不必言。其在詞林,見議禮諸臣驟貴,又見相嵩以議興獻王□廟稱宗得大拜。希顏遂建言,欲黜孝宗、武宗二廟,不與九廟之數,而以興獻上接憲宗,公論惡之,遂以計典罷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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