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統
沿革
八旗都統
掌管八旗之都統,是清代八旗制度中每一旗的最高長官。滿語名初為「固山額真」(满语:,穆麟德:gūsa i ejen),雍正元年(1723年)改為「固山昂邦」(满语:,穆麟德:gūsa be kadalara amban)。努爾哈赤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置“固山額真”,其下有左、右“梅勒額真”(梅勒章京)各一人。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定固山額真之漢名為“都統”,梅勒章京為“副都統”。八旗中滿洲、蒙古、漢軍各置一人,共24人。都統掌管該旗屬戶籍、田產、教養、軍械、操練、營制、補放官爵等旗務。初置時為正一品,後改為從一品。副都統為正二品。天命至康熙五朝,百余年间,八旗都统均“在府办事”,无公所衙门。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在北京始设八旗都统衙门。
駐防八旗都統
清代駐紮於各地的“駐防八旗”之長官也稱都統,“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军政合一。在不設駐防將軍之處,如熱河,都統即為該地方的行政長官。在設有駐防將軍之處,一般設有專城副都統,受將軍節制,如三姓副都統。清代駐防於各處的都統有:
- 遊牧察哈爾駐防都統,即察哈爾都統,駐張家口,統領八旗察哈爾。
- 熱河駐防都統,即熱河都統,駐承德,統領卓索圖盟、昭烏達盟。
- 綏遠城都統,駐綏遠城,轄歸化城土默特二旗。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裁撤。
- 烏魯木齊都統,駐烏魯木齊,由烏魯木齊參贊大臣改置,視同駐劄大臣。
各處駐防副都統有:
中華民國時期
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時期仍在熱河、察哈爾、綏遠三個特別區設置都統一職,作為該地方最高長官,相當於省長。
參考書目
- 《清史稿》職官志、地理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參見
- 清朝八旗滿洲都統列表
- 清朝八旗蒙古都統列表
- 清朝八旗漢軍都統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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