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萃英

鄧萃英1885年?月?日-1972年11月26日),字芝園福建省閩侯縣人。著名教育家,曾任北京師範大學廈門大學河南大學等校校長。

鄧萃英
北京高等師範學校第2任校長
任期
1920年12月-1921年10月
前任陳寶泉
继任李建勛
廈門大學第1任校長
任期
1920年12月-1921年5月
前任首任
继任林文慶
河南省立中山大學第4任校長
任期
1928年6月-1928年11月
前任查良釗
继任查良釗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85年
 大清福建省閩侯縣
逝世1972年11月26日(1972歲-11歲-26)(87歲)
 中華民國臺灣
国籍 大清(1885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72年)
学历東京高等師範學校 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
职业教育家

生平

初進私塾啟蒙,後投考武備學堂及全閩師範學堂,均獲錄取,依興趣而選擇後者;畢業後赴日本,進東京高等師範學校,在日求學時,與林覺民方聲洞等人加入同盟會;再至美國留學,就讀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辛亥革命後,回國擔任福州師範學院校長。    1912年(民國元年),在國立北京高等師範學校任教;1917年,擔任數學部主任;1920年12月,接掌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校長[1] ,並提出(1)實行男女合校,提高女子教育水準與女權;(2)提高科學教育水準,鼓勵學術研究風氣;(3)擴充各類新式設備;(4)重視人格教育。同時兼任首任國立廈門大學[2]校長,於隔年5月辭職;1924年,改制為國立北平師範大學,仍任教於北師大。

1928年6月,擔任河南省立中山大學(今河南大學[3] 校長。在教育行政方面,自民國成立後,先後經歷福建省政府教育廳督學、科長及教育部首席參事,並曾任次長代理部務。北伐成功後,又曾出任河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長。來臺之後,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及總統府國策顧問;倡議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主張免試升學。    鄧氏曾列舉師範教育之四要:(1)增進師道之精神,以擔當道德教育之任務;(2)養成專業之自尊心,以避免物質之誘惑;(3)提高教育研究之興趣,以培養獨立之教育學者;(4)強調服務之觀念,鼓勵以教育為終身事業之教育家。所論均深中肯綮。

1972年病逝於臺北三軍總醫院,享年88歲。隔年元月獲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明令褒揚,褒揚令云:

家庭

娶妻高幼慧,二房何建民。育有五子二女[4][5],二子鄧健中為七-八屆南京政協副主席[6][7]、二女鄧淑媛曾任日內瓦大學口譯教授[8][9]、四子鄧昌國為著名小提琴家、么子鄧昌黎為著名物理學家。 其弟鄧芝如曾任臺南一中、臺東高中校長。

参考来源

  1. 北京師範大學. .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7).
  2. 廈門大學. .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5).
  3. 河南大學. .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7).
  4.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 . [2020-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5).
  5.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 . [2020-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5).
  6. 南京政協. .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7).
  7. 北京三十五中校. .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8).
  8. 新浪新聞. . 2004-02-17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8).
  9. 文化部. . [2020-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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