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同僚

鄭同僚臺灣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人,現為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曾任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長年關心偏鄉教育和教育改革,並實際參與實驗教育。2012年創辦同心華德福,2016年創辦台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2015年起,因擔心小校被廢,偏鄉孩子受教權受害,並擔任政大偏鄉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計畫主持人,推動混齡教育,協助小校轉型。2016年偏鄉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更名為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仍擔任計畫主持人,除帶領中心團隊繼續推動小校轉型,也協助全國各地實驗教育推動。

學歷

  •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學士、碩士
  • 美國威斯康辛迪遜大學教育行政學碩士
  • 美國威斯康辛迪遜大學哲學博士

經歷

  •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專任副教授
  •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程中心主任
  • 中華民國教育創造力計畫推動辦公室主任
  • 中華民國教育部十二年國教推動小組委員
  • 中華民國教育部高中優質化方案召集人
  •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
  • 中華民國另類教育學會理事長
  • 新北市種籽實驗小學計畫主持人、教學總顧問
  • 台北市華德福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
  • 台北市同心華德福執行長
  • 澎湖海洋公民基金會理事
  • 中華民國教育部教育電視頻道節目規畫小組委員
  • 公共電視董事長
  • 華視董事長

*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計畫主持人 *臺灣蒙特梭利教育基地計畫主持人 *日本東北大學訪問學者 *誠致基金會董事 *信誼基金會董事

教育工作

  • 政治大學教育系副教授,專長為教育政治學、教育行政、與質性研究,曾教授另類教育學、班級經營、課程與教學等課程。由於長年指導實習教師,對於年輕教育者們如何經歷磨練而成為一位獨當一面教師的過程,有最貼近現場的觀察。[1]
  • 長年參與體制外教育的現場工作, 曾任另類教育學會理事長, 烏來種籽實小的計畫主持人, 並於2013年成立台北市華德福教育推廣協會, 並成立台北市同心華德福共學團體。
  • 近年致力於台灣偏鄉教育的研究與實作計畫[2]
  • 為故鄉澎湖書寫一系列書籍,口述歷史《案山里100號》是第一本。
  • 持續推動台灣實驗教育,期望能改變僵化教育,邁向多元、創新的教育年代。

公視訴訟案

  • 2007年12月第四屆公視董事會成立,選舉鄭同僚擔任董事長,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三屆董事。並因公視擁有華視83%股份,也兼任華視董事長,後因新聞局介入公視人事,任期屆滿前八十七天遭到撤換,因而捲入一場政治惡鬥,進入冗長的公視訴訟案。
  • 2009年12月10日,監察院糾正新聞局(蘇俊賓任職新聞局長期間)操控公視董事選舉,新聞局不但未回應監察院的糾正,反而突然至公視作財務檢查,威脅解除董事長職務,4月20日士林地院裁定同意並執行新聞局的假處分,凍結董事長鄭同僚等七名董事職權。
  • 鄭同僚有三位義務律師的協助,才可以與新聞局繼續打官司。[3]
  • 2012年5月20日文化部成立,龍應台任部長,承接新聞局繼續提訴。
  • 2012年7月24日,關於第四屆董事會之爭議,台灣高等法院最新民事裁定(101年度抗更(一)字第7號)指出:原新聞局所提對公視第四屆董事鄭同僚等六人的假處分原裁定,應予廢棄撤銷。文化部除非有顯著認為判決有不法之處,否則,不得再提抗告。承接新聞局訴訟的文化部再度敗訴。[4][5]

*2017年6月13日,文化部不再對公視前董事鄭同僚等民事訴訟案提出上訴並在官網中發表致歉聲明,公視訴訟案歷經十年,終於在2017年落幕。

文化部公開致歉聲明如下: 「關於本部承接前行政院新聞局民事訴訟,法院裁定本部應給付公視基金會第4屆鄭同僚等六位董事賠償乙案,本部聲明如下: 2009年6月,立法院通過公視法修法,增加公視董事席次,由前行政院新聞局辦理增補董事事宜,惟該增補董事之辦理程序,於2009年12月經監察院經調查後提出糾正,指出『新聞局在辦理公視基金會第4屆第2次董事增補作業過程,不僅紊亂體制,又變相主導審查委員推舉作業,令審查委員會組織未臻完全合法,致8名增聘董事之產生徒留瑕疵,核有違失。』,嗣後前行政院新聞局於2010年持續對前董事長鄭同僚及朱台翔、虞戡平、黃明川、陳邦畛與彭文正等5位前董事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最終假處分被臺灣高等法院裁定撤銷,並經最高法院駁回新聞局之再抗告而確定。前董事長鄭同僚及5位前董事,就前行政院新聞局聲請假處分對其造成之損害,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兩造多年纏訟迄今。 2012年,文化部正式成立並繼續相關訴訟。2015年4月,臺北地方法院宣判本案之民事訴訟,文化部應賠償鄭同僚先生新台幣390萬795元、朱台翔等5位前董事各6萬9千元。前政府與鄭同僚先生等人雙方均再次提起上訴。 去年5月20日,新政府正式就任,鑒於監察院已於2009年針對本案提出糾正案,且基於尊重媒體獨立自主,避免政治介入,鄭麗君部長決定接受法院判決,不再上訴,就此平息爭端。鄭麗君部長並願代表文化部就數年纏訟之爭端,向公視前董事長鄭同僚及5位前董事朱台翔、虞戡平、黃明川、陳邦畛與彭文正表達歉意。未來,文化部必將嚴守法律分際,以維繫公共電視作為全體國民電視台之獨立性與公共性。」

著作

  • 2016,《花嶼村2號》,開學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2013,《案山里100號》,我們出版社
  • 2006,《老師爸爸札記》,高等教育出版社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1. . 人本教育札記180期. 2008-08-15 [2015-03-17] (中文(台灣)‎).
  2. . 台灣另類教育協會. 2014-12-22 [2015-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中文(台灣)‎).
  3. . 新頭殼newtalk. 2011-08-16 [2015-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中文(台灣)‎).
  4. . 自由時報. 2008-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1-23) (中文(台灣)‎).
  5. . 華視全球資訊網. [2009-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6) (中文(台灣)‎).

  2017年6月13日文化部不再對公視前董事民事訴訟案提出上訴暨致歉聲明 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61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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