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善
金寶善(1893年4月23日-1984年11月11日)[1],字楚珍(楚貞),浙江省紹興縣道墟鎮人,中国公共衛生學專家,中華醫學會前會長,曾任衛生部部長兼行政院政務委員。
金寶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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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字楚珍 |
出生 | 1893年4月23日 |
逝世 | 1984年11月11日 北京 | (91歲)
籍贯 | 浙江省紹興縣 |
配偶 | 杜孝賢 |
儿女 | 子:金志浩、金志方;女:金旭華、金蘊華 |
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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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幼年先後就讀於紹興府學堂(魯迅小說的《辮子的風波》中提到剪辮子學生,就是金寶善)、南京水師學堂、杭州醫科專門學校,1911年赴日本千葉医学専門学校學習,攻內科。後人東京帝國大學傳染病研究所研究傳染病及生物製品。1919年回國,在北京中央防疫處任技師,同年在北京醫學專門學校任教。後赴美國霍普金斯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進修,獲碩士學位。1927年回國,任杭州市衛生局局長,衛生部保健司司長、中央衛生院實驗處副處長。抗日戰爭勝利後,任衛生部政務次長。1947年辭職,赴上海醫學院任教。1948年任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兒童急救基金會醫務總顧問,1949年任衛生部部長兼行政院政務委員,1950年後歷任衛生部技術室主任、參事室主任,北京醫學院衛生系教授、系主任、名譽系主任,中國紅十字會常務理事,中華全國醫學會常務理事,《衛生雜誌》總編輯。是第二、五屆全國政協委員[2]。
歷任公職
- 民國11年10月13日,派充中央防疫處技師[3]
- 民國11年12月26日,加銜陸軍三等軍需正[4]
- 民國12年5月3日,授陸軍三等軍需正[5]
- 民國17年3月20日,派任內務部中央衛生會委員[6]
- 民國17年11月27日,任國民政府衛生部保健司司長[7]
- 民國20年5月30日,任內政部衛生署技正[8]
- 民國24年11月20日,任行政院衛生署技正[9]
- 民國27年6月4日,任內政部衛生署副署長[10]
- 民國29年6月20日,任衞生署署長[11]
- 民國29年12月2日,派二十九年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12]
- 民國30年8月12日,派三十年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13]
- 民國30年11月26日,派二十九年高等考試再試典試委員[14]
- 民國31年8月14日,派三十一年第二次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15]
- 民國32年8月9日,派三十一年第二次高等考試再試典試委員[16]
- 民國32年8月9日,派三十一年第二次普通考試再試典試委員[17]
- 民國32年9月29日,特派三十二年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18]
- 民國35年10月30日,派中華民國出席世界衛生組織過度委員會代表[19]
- 民國36年4月23日,呈請辭職衛生署署長[20]
- 民國36年4月30日,任衛生部政務次長[21]
- 民國37年6月5日,派中華民國出席世界衛生大會代表團首席代表[22]
- 民國37年6月12日,任衛生部政務次長[23]
- 民國37年9月16日,呈請辭職衛生部政務次長[24]
- 民國38年1月18日,特任衛生部部長兼行政院政務委員[25]
- 民國38年3月21日,呈請辭職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衛生部部長[26]
參考文獻
- 《中國大百科全書現代醫學》1,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07,第655頁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物辭典1949-1989》,中國經濟出版社,1989.09,第353頁
- 《政府公報》第2378號
- 《政府公報》第2446號
- 《政府公報》第2566號
- 《政府公報》第4277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29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786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1901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55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268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329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399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420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505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596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596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610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2662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2807號
- 《國民政府公報》第2812號
- 《總統府公報》第16號
- 《總統府公報》第22號
- 《總統府公報》第102號
- 《總統府公報》第206號
- 《總統府公報》第2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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