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斗甕
金斗甕,又稱奉金甕、黃金甕、金甕、金塔、骨甕、骨罈等,是一種存放死者拾骨葬遺骨的容器[1]。屍體在土葬或風葬後,視乎各地風俗和屍體腐化速度,在三年、六年、七年以至數十年後,舉行撿骨儀式,將遺骨上腐爛的肉拋棄,把骨頭取出,並放入容器,此容器稱之「金斗甕」。
各地情況
台灣早期的土葬,往往會為了金斗甕再造一個新墳墓,或者與其家族合葬,稱作家族墓,雅稱為佳城[2],現代亦有納入靈骨塔內祭拜者[3][4]。
廣東、香港稱金斗甕為金塔,傳統上會把金塔放進稱為金塔屋的專用小屋作為家族墓,也有些是把金塔埋葬再另立墓碑;現代香港的一些公眾墳場設有金塔位作埋葬金塔之用。
琉球亦有這樣類型的骨甕,稱廚子甕,埋葬於龜甲墓或放於破風墓、屋形墓內,有時候夫婦合葬或親子合葬,納有二人遺骨的櫥子甕更大。
參見
- 骨灰罈
- 甕棺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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