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芝河
金芝河(韓語:,1941年2月4日-)本名金英一(김영일),出生于日治朝鲜全罗南道木浦市大安洞,毕业于首爾大學,为大韩民国诗人、思想家、社会活动家。芝河一名由來係發音與韓國語「地下」相同,有代表與主流當權抗衡之意在。
金芝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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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稱 | |
羅馬拼音 | Kim Chi-Ha |
出生 | 日治朝鮮全罗南道木浦市大安洞 | 1941年2月4日
職業 | 诗人、社会活动家 |
國籍 | |
民族 | 朝鲜族 |
母校 | 首爾大學 |
創作時期 | 1958年至今 |
體裁 | 诗歌 |
主題 | 爱国主义 |
代表作 | 《苦行》 《良心的宣言》 《最后的陈述》 |
獎項 | 荷花国际文学奖 1975年 |
親屬 | 朴景利 |
生平
1941年,金芝河出生在日治朝鲜全罗南道木浦市大安洞,他的父亲是电影摄影师。金芝河中学时期开始写诗,在汉城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科学习时,陆续发表自己的作品。
1960年,金芝河组织了韩国四一九革命,抗议和推翻李承晚政府,遭到政府拘留。
1961年,5·16军事政变开始之后,朴正熙政权上台,反政府活动被镇压。
1964年,金芝河组织了汉城大学反对“日韩会谈”的斗争。
1966年,金芝河大学毕业,到了江原道的一个煤矿做了一名矿工。
1970年,朴正熙政府颁布“反共法”,金芝河发表诗作《五贼》[註 1] 在《思想界》上,朴正熙认为金芝河是共产党,金芝河遭到政府拘留,羁押在监狱,被誉为“五贼笔祸事件”。
1974年,金芝河在监狱里写下《苦行》、《良心的宣言》、《最后的陈述》。金芝河入狱之后,大江健三郎、鹤见俊辅在国际社会发表意见,要求当局释放金芝河。[1]
1980年12月,金芝河被释放,8年的监狱生活告一段落。
作品
奖项
年份 | 作品 | 奖项 | 是否得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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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 | 荷花国际文学奖 | 獲獎 | [2] |
脚注
参考文献
- William Shaw, ed. Human Rights in Korea: Historical and Policy Perspectives p. 184-5.
- Arana, R. Victoria. . Infobase Publishing. 2008: 244 [25 November 2011]. ISBN 978-0-8160-6457-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7).
外部链接
- 〈오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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