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度
生平
明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授官刑部主事,遷員外郎。因丁憂回鄉家居。
明亡仕清。順治四年(1647年)[1],授官福建按察使司僉事,爲清朝首任福建提學道。後升湖廣布政使司參政,分巡辰常兵備[2],引疾而歸。[3][4]
注釋
- 《清代職官年表》頁2603作順治四年二月廿七戊戌(1646年4月1日),《烏程縣誌·人物五》頁十七及《重纂福建通志》皆作順治三年。
- 《清代職官年表》頁2603作湖廣布政使司參議,靖州道。
- 提督學政,提學、道併。清初因明制,原設道一員,隸按察司,以副使僉事任。康熙四十二年,改置提督學政,或差翰林院,或差監察御史,無定員。
- 《烏程縣誌·人物五》頁十六~十七:閔度,字裴卿,號中介一作中立,如霖元孫。崇禎丁丑進士。刑部主事,遷員外郎。丁艱家居,足不出戶,親族有朋有急事,稱貸必傾囊以助。順治丙戌,授福建按察司僉事,提學衡文,悉心取士。有生員陳文開,聘庫吏郭氏女,貧不能娶。郭以事繫獄,兵巡道鄭某聞其女美,欲買爲妾,度以囊資五十金,備儀物亟,爲文開完姻。升湖廣參政,分巡辰常兵備,引疾歸。
參考文獻
- 潘玉璿、周学濬,《烏程縣誌》,清光緒七年(1881年)刻本
- 錢實甫編,《清代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80年
- 孙尔准、陈寿祺、程祖洛、魏敬中,《重纂福建通志》,清同治七~十年(1868~1871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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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無 |
福建提學道 順治四年二月廿七戊戌(1646年4月1日)任 順治七年八月廿一壬寅(1650年9月16日)卸 |
繼任: 宋徵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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