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县

闽县中国旧县名,历史上辖境大致为现今的福建省福州市区和闽侯县的一部分。明朝初年后,长期隶属于福建福州府,与侯官县分辖福州府治,形成一府两县的局面。

隋朝开皇十二年(592年),由原丰县改称闽县。唐朝武德六年(623年)析闽县置侯官县新宁县、温麻县。武德八年(625年),废侯官县入闽县。武周长安二年(702年),再分闽县置侯官县,元和三年(808年)再并侯官入闽县,元和五年(810年),复析闽县置侯官县。咸通二年(861年),划出闽县和连江县地置永泰县[1]永贞镇(今罗源县)。终唐一世,属福州

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即闽国时期,改闽县为长乐县清泰二年(935年),长乐复名闽县。后晋天福六年(941年),闽县再改称长乐县,次年又复原名。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年),析闽县9乡置怀安县元朝时属福州路明朝初年属福州府

清代,闽县管辖12乡、4坊、34里。清末撤乡、里,建区,闽县分为11区,与侯官县分治今闽侯县及福州城内区、南台区和下渡区。城内区又分为:北段(华林坊、钱塘巷一带)、中段(鼓楼前一带)、南段(南大街一带)、东段(东街旗汛口、法海寺一带)、旗界段(东门大街、汤门大街、河西街、河东街一带)五段。城内井楼门、汤门、东门、水部门、南门五城门均属闽县城内区管辖。南台区分南台、水部两段。下渡区以藤山(仓前山)为首段,泛船浦以下为第二段,江边一带为第三段[2]

民国元年(1912年),闽县、侯官县合并为闽侯府,民国2年3月改设为闽侯县,闽县建置从此取消[2][3]

注释

  1. 新唐书·志第三十一·地理五》福州长乐郡......闽,望。东五里有海堤,大和三年令李茸筑。先是,每六月潮水咸卤,禾苗多死,堤成,渚溪水殖稻,其地三百户皆良田。候官,紧。武德六年置,八年省,长安二年析闽复置,元和三年省,五年复置。有盐官。西南七里有洪塘浦,自石江而东,经甓渎至柳桥,以通舟楫,贞元十一年观察使王翃开。长乐,上。本新宁,武德六年析闽置,寻更名......连江,上。本温麻,武德六年析闽置,寻更名。有盐。东北十八里有材塘,贞观元年筑。长溪,中下。武德六年置,寻省入连江,长安二年复置。有盐。古田,中下。永泰二年析候官、尤溪置。梅溪,中。贞观元年析候官置。永泰,中。咸通二年析连江及闽置。尤溪......
  2. 福州市志,方志出版社,1998.12,ISBN 7-80122-400-0
  3. 闽侯县志,方志出版社,2001.12,ISBN 7-80122-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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