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

阜康市维吾尔语فۇكاڭ شەھىرى)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北部,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下辖的县级市,地处乌鲁木齐東北57公里。著名的天山天池位于阜康城南40公里的山中。

阜康市
县级市

天山天池

阜康市的地理位置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区划类别县级市
区划代码652302
政府驻地博峰街
总面积8,528.77 平方千米
总人口(2006年)16万人
时区UTC+8北京时间
邮政编码831500
电话区号+86 
车牌首号新B

歷史

汉神爵二年(前60年),汉朝政府设西域都护府护卫和管理西域各国。阜康地区属卑陆国和卑陆后国。唐贞观十四年(640年),唐朝政府设庭州,管理天山以北地区,阜康属庭州。唐代,特别是在丝绸之路新北道开通以后,阜康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期间在阜康境内,沿丝绸之路从东到西建有阿克木那拉、土墩子、五米土堆烽火台及耶勒守促城、俱六守捉城、唐王城等。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平定准噶尔,在天山北麓设州、县,采取大规模屯田措施保障军需和发展经济。阜康地区是重要的屯垦地之一。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政府在阜康设立军屯,留兵在阜康屯田。5年后,又将驻防乌鲁木齐的携眷兵522户1796人派往阜康屯田。乾隆三十年(1765年),清政府开始在阜康兴办民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筑城,由屯垦兵驻守。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设阜康县,隶迪化直隶州,轄28个村庄。光绪十年(1884年),阜康隶镇迪道管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从阜康县分出孚远县。民国时期,阜康属迪化道,隶迪化行政长公署管辖。1958年5月,阜康县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管辖。1992年11月,阜康市撤县设市,仍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1]

地理

阜康市地处天山东段(博格达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东邻吉木萨尔县,西与米东区接壤,南与乌鲁木齐县相望,北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相连。总面积8545平方千米。西南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57千米,西距昌吉州首府昌吉市93千米。

阜康市南部山区海拔700—5445米,属天山山脉,海拔5445米的博格达峰屹立于群峰南侧;海拔2800米以上为高山区,终年积雪,孕育着发达的现代冰川,是阜康市各条河流的发源地;海拔2800—1700米为中山带,是阜康市天然林区及主要夏牧场。海拔1700—700米为前山丘陵地带,富含矿藏。中部平原海拔700—450米,由各河流冲积、洪积而成,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地势平坦,土层较厚,是农田的集中分布区,也是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区域。北部为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的一部分,海拔高度450—800米,植被为梭梭、柽柳等灌木及稀疏的沙生植物。

阜康市有七条河流,自西向东为:水磨河、三工河、四工河、甘河子河、白杨河、西沟河、黄山河,各河流均发源于市境内天山北坡。水源主要依赖高山冰川和积雪融化及大气降水补给。

阜康地处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境内随地貌单元的变化,温度差异明显,南部山区年平均气温2.54℃,降雨量323—530毫米之间,年均无霜期为140天左右。中部平原年平均气温6.6℃,年均无霜期为174天,年均降水量186毫米,年均蒸发量2064毫米。北部沙漠年平均气温5.9℃,年均无霜期155天,年均降水量145毫米,年均蒸发量2292毫米[2]

行政区划

阜康市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4个、1个、2个民族乡[3]

博峰街街道阜新街街道准东街道甘河子镇城关镇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上户沟哈萨克族乡水磨沟乡三工河哈萨克族乡

交通

参考文献

  1. . www.fk.gov.cn. [2021-01-27].
  2. . www.fk.gov.cn. [2021-01-27].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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