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
阜康市(维吾尔语:فۇكاڭ شەھىرى)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北部,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下辖的县级市,地处乌鲁木齐東北57公里。著名的天山天池位于阜康城南40公里的山中。
阜康市 | |
---|---|
县级市 | |
天山天池 | |
阜康市的地理位置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隶属行政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
区划类别 | 县级市 |
区划代码 | 652302 |
政府驻地 | 博峰街 |
总面积 | 8,528.77 平方千米 |
总人口(2006年) | 16万人 |
时区 | UTC+8(北京时间) |
邮政编码 | 831500 |
电话区号 | +86 |
车牌首号 | 新B |
歷史
汉神爵二年(前60年),汉朝政府设西域都护府护卫和管理西域各国。阜康地区属卑陆国和卑陆后国。唐贞观十四年(640年),唐朝政府设庭州,管理天山以北地区,阜康属庭州。唐代,特别是在丝绸之路新北道开通以后,阜康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期间在阜康境内,沿丝绸之路从东到西建有阿克木那拉、土墩子、五米土堆烽火台及耶勒守促城、俱六守捉城、唐王城等。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平定准噶尔,在天山北麓设州、县,采取大规模屯田措施保障军需和发展经济。阜康地区是重要的屯垦地之一。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政府在阜康设立军屯,留兵在阜康屯田。5年后,又将驻防乌鲁木齐的携眷兵522户1796人派往阜康屯田。乾隆三十年(1765年),清政府开始在阜康兴办民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筑城,由屯垦兵驻守。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设阜康县,隶迪化直隶州,轄28个村庄。光绪十年(1884年),阜康隶镇迪道管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从阜康县分出孚远县。民国时期,阜康属迪化道,隶迪化行政长公署管辖。1958年5月,阜康县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管辖。1992年11月,阜康市撤县设市,仍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1]。
地理
阜康市地处天山东段(博格达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东邻吉木萨尔县,西与米东区接壤,南与乌鲁木齐县相望,北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相连。总面积8545平方千米。西南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57千米,西距昌吉州首府昌吉市93千米。
阜康市南部山区海拔700—5445米,属天山山脉,海拔5445米的博格达峰屹立于群峰南侧;海拔2800米以上为高山区,终年积雪,孕育着发达的现代冰川,是阜康市各条河流的发源地;海拔2800—1700米为中山带,是阜康市天然林区及主要夏牧场。海拔1700—700米为前山丘陵地带,富含矿藏。中部平原海拔700—450米,由各河流冲积、洪积而成,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地势平坦,土层较厚,是农田的集中分布区,也是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区域。北部为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的一部分,海拔高度450—800米,植被为梭梭、柽柳等灌木及稀疏的沙生植物。
阜康市有七条河流,自西向东为:水磨河、三工河、四工河、甘河子河、白杨河、西沟河、黄山河,各河流均发源于市境内天山北坡。水源主要依赖高山冰川和积雪融化及大气降水补给。
阜康地处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境内随地貌单元的变化,温度差异明显,南部山区年平均气温2.54℃,降雨量323—530毫米之间,年均无霜期为140天左右。中部平原年平均气温6.6℃,年均无霜期为174天,年均降水量186毫米,年均蒸发量2064毫米。北部沙漠年平均气温5.9℃,年均无霜期155天,年均降水量145毫米,年均蒸发量2292毫米[2]。
参考文献
- . www.fk.gov.cn. [2021-01-27].
- . www.fk.gov.cn. [2021-01-2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