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仕賢
陳仕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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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湖廣都察院副都御史 | ||
籍貫 | 福建福清縣 | |
字號 | 字邦憲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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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邵晉涵、鄭澐《杭州府志·卷六十二》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二》:嘉靖二十三年正月癸亥 升雲南按察使朱紈、江西按察使鄭重俱為右布政使,浙江杭州府知府陳仕賢、直隸真定府知府唐時英、廣東廣州府知府胡鳳、福建福州府知府鄔紳俱為按察司副使,刑部署郎中張圭、浙江按察司僉事黃光升、江西按察司僉事繆宗周俱為布政使司右參議,湖廣道御史李延康、狹西道御史徐鶴齡、禮部員外徐緯、戶部員外劉志張朝聘、兵部員外劉光文俱為按察司僉事。紈、鶴齡俱山東,仕賢、光文俱湖廣,紳、鳳、宗周、朝聘俱四川,時英、圭俱貴州,延康河南,重山西,緯福建,光升浙江,志狹西。
- 《古今圖書集成》引《福清縣志》:仕賢字邦憲,嘉靖壬辰進士,授戶部主事,轉杭州知府,絕苞苴請託,不避權貴。遷湖廣副使、廣東參政、按察司、河南右布政。時軍興繁費,仕賢廉勤精覈,餉無後期。擢都御史,巡撫湖廣。先是分宜私人視師海上,有要弗遂心嗛之。會楚中採木急,科臣 頤指以眊不任事中之,歸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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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 冕 |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嘉靖十八年(1539年)上任 |
繼任: 陳一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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