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晉案

陳以晉案,又稱岳義士案(),是香港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的一單案件。當時身穿「岳」大字T恤的19歲學生陳以晉,因協助三名抗爭者逃走而向警察襲擊[1],最後被警察拘捕。

事發經過

案情

「岳義士」陳以晉襲擊防暴警員5327馬智聖前的一刻。左下方紅衣蹲下者為當時已被警員制服的另外3名抗爭者之一,3人後因陳以晉的突襲行動而成功逃去。

2019年9月15日,一批防暴警察追捕一批抗爭者追捕至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的停車場。三名抗爭者被防暴警制服蹲在兩輛輕型貨車的中間。當看守三名抗爭者的防暴警員5327馬智聖[2]四周察看環境時,他身旁身穿「岳」大字灰色T恤的19歲少年陳以晉,取出一支自拍神器向馬智聖施襲,警員馬智聖隨即取出警棍與陳以晉互相攻擊。三名蹲在地上的抗爭者立即趁機逃走並成功逃去,陳以晉試圖逃走而被數名防暴警察尾隨追趕,終於在幾個街口外陳以晉被追上並被警員撲倒在地拘捕。[3][4]由於陳以晉身穿「岳」字上衣,香港民間及傳媒一般稱呼其為岳義士[5][6][7]

判刑

2020年6月30日,陳以晉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處承認襲擊警員5327馬智聖及管有攻擊性武器,但否認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7678[8]。最後包括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三項罪名成立,陳以晉被判處監禁10個月[9][10]

2020年12月18日,高等法院經考慮後,駁回其就拒捕罪的定罪申請,要繼續在監獄服刑,並在同年12月31日將刑滿出獄。法官張慧玲認為裁定其拒捕罪成沒有不穩妥之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1][12]

相關事件

入獄前的托負

陳以晉在入獄前曾接受立場新聞專訪[13]。對於入獄,他的回應是以親筆字勉勵香港人:

出版《自由山岳》攝影集

陳以晉熱愛爬山[13],陳以晉被檢控期間,出版了環繞香港和外國攀山運動的攝影集《自由山岳》[14],並在上訴期間上庭時在囚車內向記者們展示《自由山岳》的封面及字樣。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獨立媒體. 2020-06-30.
  2. . 東網. 東方日報. 2020-06-11.
  3. . 明報. 2020-06-11 [2020-12-24].
  4. . 明報. 2020-12-18 [2020-12-24].
  5. . 立場新聞. 2020-06-27 [2020-12-24].
  6. . 香港獨立媒體網. 2020-06-30 [2020-12-24].
  7. . 自由亞洲電台. 2020-12-14 [2020-12-24].
  8. . 獨立媒體.
  9. . 眾新聞. 2020-06-30.
  10. . 香港獨立媒體網. 2020-06-11 [2020-12-24].
  11. .
  12. . 香港獨立媒體網. 2020-12-14 [2020-12-24].
  13. . 立場新聞. 2020-06-30.
  14. . 蘋果日報. 2020-09-19.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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