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聞
生平
陳以聞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的舉人,次年(1607年)聯捷進士[2],獲授吳縣知縣,任內不畏強權;調任無錫,實行均田役法,押運需要兌狀,判決案件有威嚴。
之後他陞任禮部主客司主事[3]、儀制清吏司主事,晉尚寶司司丞[4],因為和楊漣、高攀龍友好而被魏璫誣告削籍。崇禎初年他獲重新起用,任光祿寺少卿[5]、通政使司左通政[6]、右通政[7],官至刑部左侍郎[8][1]。
引用
- 民國《麻城縣志·卷九·耆舊志一》:陳以聞,字寄生,號石泓,萬歷丁未進士,授吳縣,不畏強禦;調無錫,行均田役法,發運弁,勒兌狀,數決大獄甚有風力。遷禮曹,晉尚寶寺【司】丞,以與楊漣、高攀龍善,忤魏璫削籍。崇禎初起官,累少司寇被論歸,生平出處具詳自序中。 舊志
- 民國《麻城縣志·卷八上·選舉志一》:(萬曆)三十四年 丙午(舉人)……陳以聞……三十五年 丁未(進士)……陳以聞 侍郎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五十五》:(萬曆四十五年三月)戊寅,吏科等署科事左給事中徐紹吉等拾遺紏劾……原任禮部主客司主事今侯補陳以聞……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八》:(天啟三年九月辛亥)改禮部儀制司主事陳以聞尚寶司司丞。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三十五》:(崇禎三年六月)戊午,起陞陳以聞為光祿寺少卿……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六十四》:(崇禎五年十月)壬申,陞陳以聞為左通政。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六十四》:(崇禎五年十月)乙亥,陞楊建烈為左通政,陳以聞為右通政。
- 《偏安排日事跡·卷十》:(弘光元年二月戊辰)予原任刑部左侍郎陳以聞祭葬。
參考文獻
- 民國《麻城縣志》·卷八上·選舉志一
- 民國《麻城縣志》·卷九·耆舊志一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五十五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八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三十五、六十四
- 《偏安排日事跡》·卷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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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曾汝召 |
明朝吳縣知縣 1608年-1610年 |
繼任: 周爾發 |
前任: 許令典 |
明朝無錫縣知縣 1610年-1613年 |
繼任: 姜習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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