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天定

陳天定-17世紀),祝皇漳州府龍溪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陳天定在天啟四年(1624年)考中舉人[2],次年(1625年)的會試中式,但因為魏忠賢勢力熾盛,他沒有參加對策就歸鄉。當時海盜肆虐,他和施邦曜商議捍禦策略,在城內訓練鄉兵,建築土堡、鎮門在岸邊;賊人夜間在渡頭泊船,二人帶著鄉兵擊敗對方,自此海盜不敢再侵犯[1]崇禎四年(1631年)陳天定補試成為進士,獲授行人,遷任文選主事,杜絕腐敗的慣例,被時人稱為「開門吏部」。黃道周遭貶謫到江西,解學龍推薦他,令崇禎帝憤怒;下旨要求刑部追究同黨而牽連他,很快恢復官職。弘光年間,他轉為考功員外郎,和林明興主持廣西的鄉試;隆武帝繼位,命他負責冊封靖江王朱亨歅,入朝擔任太常少卿,陞太僕卿福京失陷後與門人方進出家為僧,法號圓慧,很快去世[3]

引用

  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陳天定,字祝皇,龍溪人。天啟五年會試中式。時魏忠賢方熾,不對策歸。海寇不靖,將窺郡城,與施邦曜商捍禦策,繕鄉兵,築土堡、鎮門二岸。賊夜以舟泊浦頭,破之,自是不敢內犯。
  2. 潘鳳娟《西來孔子艾儒略》:陳天定……天啟甲子(1624)舉人。
  3.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崇禎四年,始補試成進士。授行人,遷文選主事,屏絕嘗例,時稱開門吏部。黃道周謫江西,解學龍薦之。上怒。逮下刑部究黨與,詞連天定,尋復官。弘光時,轉考功員外郎,與林明興同主廣西鄉試。紹宗即位,命冊封靖江王亨歅。入為太嘗少卿,陞太僕卿。福京亡,偕門人方進為僧,名圓慧。久之卒。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潘鳳娟《西來孔子艾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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