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肅

陳廷肅越南语1809年-1892年),字仲恭越南语),越南阮朝官員。

陳廷肅

生平

陳廷肅是廣治省由靈縣安舍總河中社(今屬廣治省由靈縣由洲社河中村)人,嘉隆八年(1809年)出生,父親是富安參協陳廷徵。少年時憑蔭入國子監讀書。紹治二年(1842年),參加承天場鄉試,考中舉人[1]。初授不拔知縣,後升授戶部主事。嗣德三年(1850年),升任永祥知府,遷兵部員外郎,後署富安管道。不久又因父母年老而辭官奉養父母。

嗣德九年(1856年),陳廷肅起復,充任隨辦廣南軍次。嗣德帝以戰守和三策詢問,陳廷肅認為應該堅壁清野,迫使敵人議和。嗣德十二年(1859年),陳廷肅再次充任幫辦廣南軍務。當年法軍進攻嘉定、邊和,陳廷肅又改授鴻臚寺卿,充邊和軍次贊襄。後來邊和省失守,陳廷肅被削職留用。

嗣德十五年(1862年),陳廷肅恢復原銜,辦理刑部事務。次年(1863年),充任營田使,在承天府廣治道募集百姓,設立村邑,開墾荒田。嗣德十八年(1865年),陳廷肅因功加授戶部右侍郎,仍充任營田使,並獲賜一枚“廉平勤幹”金磬。在職期間,陳廷肅主持疏浚永定河,開採榴堡鐵礦,雇傭廣治饑民,以工代賑。

嗣德二十一年(1868年),嗣德帝派陳廷肅前往英屬香港考察,學習先進技術,回國後升任河內巡撫。次年(1869年),轉任商辦山西軍務,充宣光軍次贊理,與山興宣總督阮伯儀以及清朝將領馮子才一起,圍剿盤踞在保勝老街一帶的黑旗軍劉永福。嗣德二十三年(1870年),陳廷肅改任興化巡撫,充興化軍次贊理,後因病回休,仍擔任營田使。

嗣德二十六年(1873年),安業率軍襲擊河內海陽南定寧平相繼失守,是為北圻變故。陳廷肅被任命為總督,與河內巡撫阮仲合、按察使張嘉會一起前往河內,向法軍將領安鄴議和,想要收回失陷城池,重新改定通商條約。但他們一行人剛至河內次日,黑旗軍兵逼河內,安業作戰陣亡。法軍因此要求先退兵,後交城議約。這遭到陳廷肅、阮仲合等人的嚴詞拒絕,堅持交城議約,然後撤兵。最終,阮文祥與法國統察霍道生一起從南圻趕到河內,促成交城定約。事後,陳廷肅以臨事坦蕩,實授河寧總督。

嗣德三十三年(1880年),陳廷肅升協辦大學士致事,嗣德帝特許他繼續領半俸,並命大臣時常探問陳廷肅起居。

嗣德三十五年(1882年),法軍發動北圻遠征,佔領河內。陳廷肅又起復河寧總督充欽差大臣,與阮有度一起去河內,同法將李威利談判。法軍歸還河內城後,陳廷肅卸職還鄉。次年(1883年),法軍兵臨順化城下,陳廷肅再度出山,以禮部尚書身份,充任定約全權大臣,與阮仲合分別擔任正副使,同法國談判,簽訂《第一次順化條約》。

成泰三年(1891年)八月,陳廷肅實授協辦大學士。次年(1892年)十一月,在家去世,壽八十四歲[2]

成泰十八年(1906年)十二月,阮廷追封陳廷肅為賴安子[3]

作品

陳廷肅著有《仙山全集》。

子女

  • 陳廷樸,官至戶部尚書,封禮門子

注釋

  1. 《國朝鄉科錄》
  2. 《大南實錄》正編第六紀附編 卷四 成泰四年十一月 原協辦大學士陳廷肅卒條。
  3. 《大南實錄》正編第六紀附編 卷十八 成泰十八年十二月 追封前協辦大學士陳廷肅為赖安子條。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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