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鳳儀

陸鳳儀

大明
籍貫 浙江金華府蘭谿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陸鳳儀-?),字舜卿,浙江金華府蘭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三十名進士[1][2]。授江西余干县知县,选南京户科给事中,改吏科给事中。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嚴嵩父子失勢,陸鳳儀弹劾胡宗宪十大罪狀。[3]万历六年(1578年),金华知府王懋德延修府志,修成《金华府志》。再起为礼科给事中,不久卒。

家族

曾祖陸琅;祖父陸祝,訓導;父陸儒,母胡氏[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明通鑑·卷六十二》中記載:“十一月,丁亥。南京給事中陸鳳儀劾總督胡宗憲黨嚴嵩及奸欺貪淫十大罪,疏下吏部,請下巡按御史勘報。上命錦衣衛械繫至京師。”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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