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鎮北門
雄鎮北門是位於台灣高雄市的城門古蹟。最初建於東寧鄭氏王國時期,清治時期繼續修築,城牆為三合土及紅磚砌成,是旗后的鎮北門戶,扼控海疆險要,位於哨船頭往西子灣中山大學的馬路邊小山丘上,也是清代從旗后往鳳山舊城的交通要衝,目前大砲已不存在,只剩弧型砲座,是打狗港區僅存的唯一肇建於東寧鄭氏時期城門,被台灣列為三級古蹟。[1]
雄鎮北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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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 |
登錄名稱 | 雄鎮北門 |
登錄等級 | 高雄市市定古蹟 |
登錄類別 | 關塞 |
位置 |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六號 22.617554°N 120.266425°E |
建成年代 | 大清光緒元年(1875年) |
開放時間 | 隨時開放 |
材質 | 紅磚牆、石塊與三合土 |
參觀費用 | 免費 |
詳細登錄資料 |
歷史沿革
明鄭時期
雄鎮北門據說為東寧鄭經在於南明永曆三十五年(1681年)建於哨船頭信號山麓築城門,門洞高一丈二尺(約3公尺84公分),寬二丈二尺(約7公尺24公分),厚四尺(約1公尺68公分)(約1公尺68公分)。最初記載見於澎湖台灣紀略(1685年),其中曾提到「打狗山寇置砲於此」。
清治時期
《鳳山縣誌》(1720年)曾描述雄鎮北門已有打鼓汛,砲臺一座、煙墩一座及望高樓一座。而在《重修鳳山縣誌》(1764年)也提到:打鼓港汛,砲臺一座、煙墩三座、望高樓一座。但自1683年清治時期開始至1874年的牡丹社事件約二百年的期間裡,清廷並未對雄鎮北門砲臺有較積極的治理經營,這樣的情形一直持續到牡丹社事件之後才有轉變。
牡丹社事件
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軍以琉球漂流難民被殺事件為藉口登陸恆春,即「牡丹社事件」,於是清廷命沈葆楨來台辦理海防事務。光緒元年(1875年),沈葆楨派淮軍提督唐定奎和副將王福祿督造,並聘法國技師設計(另一說為英籍技師),同時打造雄鎮北門砲臺、旗后砲臺以扼守打狗港,於光緒二年(1876年)年完工。
完工後的打狗港區共有雄鎮北門和威震天南兩砲台,共同扼守打狗港。不過在光緒三年(1877年)初,福建巡撫丁日昌來台後卻發現,此處空有砲臺卻無砲可用。光緒廿年(1894年),雄鎮北門砲臺增置兩門4.5噸重的阿姆斯壯大砲(砲管口徑6吋)。
雄鎮北門砲台
打狗地區共有三座砲臺,即雄鎮北門、威震天南及大坪頂砲臺,依地形分別為低、中、高三種高度,在射程上也分有近程、中程、遠程三種距離。
雄鎮北門砲臺周共八里,並有大砲兩尊,屬高度最低的近程砲臺,為配合地形高低起伏,四周圍牆以三合土與海邊咾咕石疊成,是一個不規則的橢圓砲臺。砲台城門則是以紅磚砌成的中國式城門,城門上有五個雉堞,雉堞上有窺孔,可容數人站立。城門門楣上書有「雄鎮北門」。而兵舍則採地下化,入口斜坡兩側地下設有營房8間與儲藏室。砲臺四周的厚牆以三合土與海邊的石疊成,形狀頗不規則,為配合地形高低起伏,砲座前的牆垣使用版築法,外表上尚可見到一層一層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