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鎮蠻煙碑

雄鎮蠻煙碑,位於新北市貢寮區草嶺古道內,為台灣鎮總兵劉明燈穆宗同治六年(1867年)冬所題。於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國家三級古蹟,現為新北市市定古蹟。[1]

雄鎮蠻煙碑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登錄名稱雄鎮蠻煙碑
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登錄類別碑碣
位置 臺灣新北市貢寮區
24.990359°N 121.925001°E / 24.990359; 121.925001
建成年代 大清同治6年(1867年)
開放時間隨時開放
材質砂岩
參觀費用免費參觀
詳細登錄資料

規格

「雄鎮蠻煙」四,字長320公分,高116公分,每字寬55公分、高70公分,字體屬於行楷書碑。工匠特地把它雕成一塊匾額的樣子,並以溝紋為框,可讓雨水順溝紋流向下方,使字面不受到損壞。

碑文

同治六年冬月

雄鎮蠻煙

欽命提督軍門鎮守臺澎掛印
總鎮斐凌阿巴圖魯劉明燈書

傳說

相傳當年劉明燈北巡噶瑪蘭,於草嶺古道山腰,遇到大瀰漫、難辨方向,並聽說當地常起蠻煙瘴霧,危害過往商旅,劉明燈乃就地題字勒碑,以鎮壓山魔。 有首詩描述雄鎮蠻煙碑:

危聳旁其卯星,
迫龍更抱心胸,
氣霏霏龍吸雨,
兌亨亨虎吞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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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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