顓頊曆

顓頊曆》是中国古代曆法古六曆的一种,屬於陰陽曆。測制年代或為秦獻公十九年(西元前366年)。秦國秦武王時期仍舊使用周曆[1],故秦國之顓頊曆實施時間當在秦昭王時期。至秦始皇一統天下後遍行,經秦朝西汉太初历制定(前104年)始棄[2][3]

顓頊曆採用十九年七閏法,1太陽年日(=365.25日)(四分法)、1朔望月日(≒29.53086日)。[4]

秦以冬十月为歲首(一年之始),輪至九月為年末。歲首十月即等同夏曆十月,正月即夏曆正月,是立春之月,二十四节气起点;秦二世在位時期为始皇帝避諱改为端月閏月置于年末九月之後为後九月,即歲末置閏法。比如秦昭王五十六年後九月,秦昭王去世。(《睡虎地秦墓竹簡·編年紀》)。秦二世二年,十二月陈胜被杀,九个月后的九月项梁被杀,一个月后後九月楚怀王宋义项羽救赵国。三个月后秦二世三年十二月巨鹿之战

文內注釋

  1. 文物1982年第1期《四川省青川縣戰國墓發掘簡報》引秦牘「〔秦武王〕二年十一月己酉朔」
  2. 白光琦. . 《自然科学史研究》2002年 第2期 10 页 179-188页.
  3. 雷宝, 詹石窗. .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 第1期 6 页 89-94页.
  4. 淮南子 天文訓 月日行十三度七十六分度之二十六,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為月,而以十二月為歲。歲有餘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故十九歲而七閏。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