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德毀佛

顯德毀佛,即後周世宗滅佛。自後周顯德二年(公元955年)起,後周世宗開始排斥佛教的一系列政策。後人將它與北魏太武帝滅佛北周武帝滅佛唐武宗滅佛並稱為「三武一宗」。是五代唯一對佛法排斥的一次。[1]

背景

後周世宗佛教有所研究,認為佛教有助世勸善之功,但對當時的僧侶敗壞風氣有所反對。[2]

作法

只留下前朝帝王有賜與敕額的重點佛寺,其餘寺院一律毀去,又對僧侶條件嚴格限制,必須要會背誦一定卷數以上的佛經並取得尊長同意,才能出家,否則犯罪。且禁止一切當年佛教徒「自殘」(斬斷手腳、以熱油燙臉等)明志的風氣,最後,廢去佛寺30336所,還俗61200僧。全國寺院僅餘兩千所。

當年有檀越銷融銅錢以鑄的風氣,周世宗反其道而行,即下令毀滅天下銅製佛像,要銷毀佛像以鑄造銅錢。世宗限定民眾於五十日內繳納,官府收購。只要家藏五斤以上的銅佛而不繳納,則判死刑。一時天下佛像幾滅。官員議論紛紛,周世宗卻說:“你各位不要對我毀去佛像這件事有疑慮。佛啊,是以善道度化世人的,如果有心向善,就是供奉佛了,那銅像豈是所謂的佛呢?而且我聽說過,佛的目的在利益他人,就算是頭顱、眼睛都可以布施給別人。如果朕的身體可用來救濟民眾,也在所不惜啊。”[3]

参考文献

  1. 《聖道興衰錄》夷狄為帝,猶重浮圖;至於顯德,伽藍幾滅。
  2. 顯德二年五月詔:“釋氏貞宗,聖人妙道,助世勸善,其利甚優。前代以來,累有條貫,近年己降,頗紊規繩。近覽諸州奏聞,繼有緇徒犯法,蓋無科禁,遂至尤違,私度僧尼,日增猥雜;創修寺廟,漸至繁多;鄉村之中,甚弊轉甚。漏網背軍之輩,苟剃削以逃刑;行姦為盜之徒,托住寺而隱惡。將隆教法,須辨否臧,宜舉舊章,用革前弊。”
  3. 《資治通鑑》卿輩勿以毀佛為疑。夫佛,以善道化人,苟志於善,斯奉佛矣。彼銅像豈所謂佛耶?且吾聞佛在利人,雖頭、目猶舍以布施。若朕身可以濟民,亦非所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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