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俗

還俗(巴利語:Uppabbajita;英語:Secularize),佛教用語,指出家人捨棄出家戒律和出家人身份,復還世俗身份。

詞源

梵語和巴利語Uppabbajati的詞根ud(उद्)或ut(उत्),爲退出、向外、往上的意思,來自原始印歐語*ud-,和英語out是同源詞。ud + pabbajati爲退出秩序,退出戒律的意思。其動詞形式uppabbājeti,使動形式uppabbajāpeti[1][2]

概论

還俗原本是指僧尼因為破戒,依律被遂出僧團而返回俗家,恢復世俗人士的身份,故稱還俗。若因個人諸多因素,自願捨戒離開僧團而返回俗家,恢復世俗人士的身份,則稱為歸俗,也稱反俗(返俗)[3] 。但到了後來,還俗也包含有歸俗的意思在內了,不一定是指負面的意思。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因為歷代的禁佛、廢佛活動等政治因素,下令全國的僧尼還俗,例如三武灭佛。反之,也有因非自願的情況下出家,直到獲得准允後才得以還俗,例如後宮的嬪妃、隨侍的奴婢,以及年幼的子女(送去佛寺當小沙彌)等[4]

至於佛教允許比丘還俗的次數,可以有三次機會,一說是七次[5];但比丘尼則僅能還俗一次[6]

其他宗教

除了佛教,在道教中的道士、女冠也常有還俗的情況發生。另外,西方宗教的修道者如修士修女等不再繼續修道時,中文亦稱為還俗。中外歷史上,許多宗教皆有因受到政治力的介入,而遭到主政者下令拆毀宗教建築物、禁止傳教、強迫還俗的事況發生,造成宗教災難(簡稱教難,佛教徒則多稱為法難),是屬於宗教迫害的其中一種形式。

歷史上還俗的知名人物

中國

參見

參考資料

  1. 佛學詞彙【uppabbajati】
  2. Wisdom Libary-Uppabbajita
  3. 元.徐元瑞. . : 卷之五.
  4. 《高僧传·求那跋摩》:众咸议曰:跋摩帝室之胤,又才明德重,可请令还俗,以绍国位。
  5. 《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七:「僧迦摩比丘七變往降魔,今方成道。自今已後,聽七變作道。過此限者,則為非法。」
  6.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苾芻尼一捨法服已歸俗者,不應更令出家,若與出家者師主得越法罪。」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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