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
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簡稱屋建會)是香港政府早期的公共房屋機構,於1954年4月成立。委員會的職責是為當時的「白領階級中的低薪者」,例如教師、記者、公務員以及文員等人士,提供一些水準較高而租金較低廉的單位。委員會於1973年3月解散,由新成立的香港房屋委員會取代(但英文名稱不變)。
屋建會為當時的市政局的一個機構,負責公共房屋興建問題的決策工作,所有市政局議員均是屋建會的當然成員,而執行工作則由市政事務處旗下的屋宇建設處負責。
1972年,時任香港總督麥理浩爵士宣佈十年建屋計劃,下令將當時政府三個房屋計劃,即徙置大廈、屋建會廉租屋邨及政府廉租屋計劃合併:屋建會於翌年4月1日改組為香港房屋委員會,而徙置事務處及市政事務處屋宇建設科則合併為房屋署,而所有徙置區、屋建會廉租屋邨及政府廉租屋邨合稱為公共屋邨。
屋建會興建的廉租屋邨
屋建會所興建的廉租屋邨共有十個,分別為:
屋邨名稱 | 地區 | 座數 | 單位數目 | 落成年份 | 拆卸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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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邨 | 北角 | 7 | 1956 | 1958年1月 | 2003年 |
西環邨 | 西環 | 5 | 638 | 1958年3月 | |
蘇屋邨 | 長沙灣 | 16 | 5314 | 1963年4月 | 2010年 |
彩虹邨 | 牛池灣 | 11 | 7455 | 1963年12月 | |
馬頭圍邨 | 馬頭圍 | 5 | 2075 | 1965年1月 | |
和樂邨 | 觀塘 | 11 | 1940 | 1966年7月 | |
福來邨 | 荃灣 | 9 | 3128 | 1967年1月 | |
華富邨 | 薄扶林 | 18 | 4793 | 1971年3月 | |
坪石邨 | 牛池灣 | 7 | 4575 | 1971年3月 | |
愛民邨 | 何文田 | 12 | 6288 | 1975年9月[1] |
- 愛民邨落成時,屋宇建設委員會已重組成香港房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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