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号事件

马号事件绥远辛亥革命期间于1911年11月24日发生的一起清朝官员诱杀革命军将领及革命党人的事件,因发生在位于包头镇马号巷的包头镇公行内,故得名。[1]

简介

中国同盟会萨拉齐包头经过数年宣传,使一批蒙古族汉族等各族青年成为中国同盟会的骨干。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朝绥远城将军为镇压革命,调五原厅同知樊恩庆兼管包头、萨拉齐防务。归化新军举行起义之后,张琳曹富章等人率西路军自大青山后绕道开赴包头镇外,计划进攻包头。[1]

此时,樊恩庆假意拥护革命,声称准备与西路军和平协商,使包头“独立”。但同时,樊恩庆秘密布下陷阱。1911年11月22日,张琳、曹富章率部下200余人开入包头,樊恩庆假意迎接革命军入城,并且故意将革命军分散在多处分别驻扎。11月24日,樊恩庆在包头镇公行(即商会,地址位于马号巷)大厅设下“鸿门宴”,为革命军“接风”。张琳、曹富章等7名军官,以及革命党人云亨郭鸿霖李世元李茂林王肯堂巴文峒等人应邀出席宴会。开宴上菜之时,早就布置在四周的伏兵听到暗语:“快往上端吧”,便闯入大厅开枪杀人。张琳、曹富章等7人当场被枪杀;郭鸿霖等人当场被逮捕,后来被处决。云亨、李茂林等人则趁乱逃走,被营救出城。此次事件导致新军未能占领包头。[1][2]

参考文献

  1. 绥远地区辛亥革命,北方新报,2011年10月13日 存檔,存档日期2016年3月5日,.
  2. . [2013-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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