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清泰
原任内管领。女儿魏氏在乾隆初年,成为乾隆帝的后宫,即孝仪纯皇后。乾隆十三年(1748年),魏清泰負責已故孝賢皇后供桌上的餑餑,一直拖延不备,不久便因「迟误獻供饽饽」而被罰,因他有「加四级」的官衔,便销去所加二级抵,现降兩级。乾隆十六年(1751年),因女儿的缘故,魏清泰一家从本旗包衣牛录拨出。日后,抬旗入满洲镶黄旗[1]。
魏清泰(?-?),正黄旗包衣管领下人,清高宗孝仪纯皇后之父,嘉庆帝外祖父。
嘉庆四年四月,追封清泰为三等承恩公,妻子杨佳氏为公妻一品夫人。
家庭成员
参考
- 黄惠贤主编. . 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7.05: 539. ISBN 7-5348-0216-4.
- 乾隆年间满文奏折:乾隆二十年十二月初六日 总管内务府奏报赏给原任内管领清泰房屋土地数目片“初六日奏。 查:乾隆十六年九月,奴才傅恒奉旨查奏,原任内管领清泰之长子、八品催长和邦额,次子食二两钱粮之拜唐阿英敏,各有官差;唯三子闲散德保,因无差事,遂取为内务府衙门之额外笔帖式。伊等居住之房屋二十二间,尚能住下。宽免其所欠当铺银四百一十六两,其私债四百四十两银,动用官铺生息银两代为赔付。另外,赏给每月所得租金十五两之房屋三十七间,每年所得租金一百五十两之田地六顷八十九亩。等语。交由奏事御前二等侍卫安泰等传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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