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镜峰
生平
黃鏡峰原籍嘉義縣朴子市,嬰兒時隨父母遷居臺東縣。高中畢業於省立臺東中學,曾任国民党台东县党部委员,1968年至1976年间任台东县第六、七届县长。1976年出任台湾省粮食局代理局长。1984年起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89年兼任代理臺中市市長,同年出任国民党高雄市党部主任委员。1991年当选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1993年任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主任,1995年任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还是国民党第十二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1]
1998年起黄镜峰转任由退辅会持有52%股权的欣欣水泥董事长。2005年因脑溢血中风成为植物人后,欣欣水泥决定他以请病假方式继续出任董事长一职并继续领取17万元月薪,从而受到质疑。[2]此后,欣欣水泥召开临时常务董事会解任其董事长职务。[3]
参考资料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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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 | ||
前任: 黃順興 |
台東縣縣長 第六、七屆 1968年6月2日-1976年7月16日 |
繼任: 李學訓(代理) 正任:蔣聖愛 |
台中市政府 | ||
前任: 張子源 |
台中市市長 代理 1989年7月20日-1989年12月20日 |
繼任: 林柏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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